监理危大工程档案资料

feion1992024-07-27  8

危大工程安全管理档案需要将专项施工方案及审核、专家论证、交底、现场检查、验收及整改等资料纳入档案管理。

依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规定如下:

1、第九条 建设单位在申请办理安全监督手续时,应当提交危大工程清单及其安全管理措施等资料。

2、第二十四条 施工、监理单位应当建立危大工程安全管理档案。

施工单位应当将专项施工方案及审核、专家论证、交底、现场检查、验收及整改等相关资料纳入档案管理。

监理单位应当将监理实施细则、专项施工方案审查、专项巡视检查、验收及整改等相关资料纳入档案管理。

扩展资料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关于违法处罚的法律规定:

第三十六条 监理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对单位进行处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一)总监理工程师未按照本规定审查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

(二)发现施工单位未按照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未要求其整改或者停工的;

(三)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时,未向建设单位和工程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报告的。

第三十七条 监理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按照本规定编制监理实施细则的;

(二)未对危大工程施工实施专项巡视检查的;

(三)未按照本规定参与组织危大工程验收的;

(四)未按照本规定建立危大工程安全管理档案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

归档的监理资料内容:

1、委托监理合同;

2、监理规划、监理细则;

3、监理日记;

4、监理月报;

5、监理指令文件(监理工程师通知单,监理工程师通知回复单,备忘录,工程停工令,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等)

6、与业主、被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往来函件、文件;

7、会议纪要;

8、工程计量单、工程款支付证书、竣工结算审核意见书;

9、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审核签证资料;

10、监理总结报告、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11、工程质量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文件;

12、工程验收资料(分部工程验收记录,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记录,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单位工程竣工报验单,竣工验收报告,工程质量保修书等方面的资料);

13、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资料;

14、索赔文件资料;

15、报验申请表(原材料/构配件/设备、检验批、分项、定位放样、沉降观察、施工试验等)。

施工、监理单位应当建立危大工程安全管理档案。根据查询相关显示信息,施工、监理单位应当建立危大工程安全管理档案。施工单位应当将专项施工方案及审核、专家论证、交底、现场检查、验收及整改等相关资料纳入档案管理。档案是指机关、企业、学校或专门机构等集中分类保存的各种文件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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