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规定,申请语文教师和幼儿园教师的普通话成绩不得低于二级甲等(87分以上),其他学科的教师的普通话成绩不得低于二级乙等(80分及以上但不足87分)。幼儿师范应为二级甲等或以上语文教师应为二级甲等或以上其它教师应为二级乙等或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