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的教师资格证有认定表吗

feion1992024-07-24  5

补办教师资格证的程序如下: 持证人向本人档案保管单位提交书面补办申请。 档案保管单位查验档案,提供《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复印件,并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公章,同时在书面补办申请上签署“同意补办”的字样。 持证人凭《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复印件在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刊登遗失声明(初中以下可在覆盖当地区县的报刊上刊登,高中以上在覆盖全市的报刊上刊登,如日报、晚报、晨报、商报等)。 个人凭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书面补办申请、刊登遗失声明的报刊、一张小二寸证件照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复印件,到原发证机关办理补发手续。 注意事项: 初中以下教师资格证在区县教委(教育局)人事科办理,高中以上教师资格证在市教委人事处办理。 如委托他人办理,需提供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证件照必须是正面免冠照,清晰可辨,不能是艺术照、大头照、侧面照等,否则不予受理。 教师资格证补办流程我们一定要清楚,这样在自己教师资格证丢失后才能及时的按照正确的方法去补办,才不会浪费我们过多的时间和精力。

打当地教育局电话咨询一下。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放入个人档案,这是负责教师资格认定的组织(师范专业的是学校,非师范专业是教育局)应该负责的事情。如果教师资格认定的申请表没有归入个人档案,或者目前还在申请认定的人自己手里,说明个人的人事档案不归教育局管理。在这种情况下,申请认定的人要到认定教师资格的教育局要回自己的认定申请表,把它交给个人档案管理的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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