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规定,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受理幼儿园、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地(市)州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受理高级中学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及其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省级教育部门负责受理高校教师资格认定。高校学生毕业在读期间或离校前,完成自愿从事教师职业的毕业生教师资格考试及认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