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报考教师资格证条件

feion1992024-07-24  1

2016陕西教师资格证笔试公告在预计在8月下旬发布,每年的报考条件相差无几,你可以先参考一下2015年的,具体如下:报考条件按照《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实施细则(试行)》(陕教规范〔2014〕13号)规定,符合以下基本条件的人员,可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暂不受理在陕港、澳、台籍人员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二)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三)身心健康,符合陕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考试当年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四)符合《教师法》和陕教规范〔2014〕13号文件规定的学历要求。1.报考幼儿园和小学教师资格人员,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我省普通中职学校(不含成人和技工学校)学前教育或幼儿教育专业毕业生可报名参加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2.报考中等学校(含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下同)教师资格人员,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3.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且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户籍或人事档案关系(须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聘用合同并缴纳保险)在陕西省的申请人,陕西省内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三年级及以上学生(初中起点五年制高职为四年级及以上)和在读研究生,可凭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报考相应种类的教师资格。被撤销教师资格的人员,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陕西教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见《陕西2016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公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报考条件

按照《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实施细则(试行)》(陕教规范〔2014〕13号)规定,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暂不受理在陕港、澳、台籍人员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户籍(含持有当地居住证人员)或人事档案关系(须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聘用合同并缴纳保险)在陕西省的申请人,陕西省内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三年级及以上学生(初中起点五年制高职为四年级及以上)和在读研究生,可凭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报考教师资格的相应种类。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三)身心健康,符合陕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考试当年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四)学历及专业要求。

1.报考幼儿园和小学教师资格人员,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2.报考中等学校(含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下同)教师资格人员,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且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4.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不进行报考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在面试时进行。考生网上报名时应真实填写个人基本信息,申请笔试科目须与本人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并对个人信息及提供材料的真实性承担全部责任。由于考生信息填写错误、提供材料不真实、笔试科目与本人所学专业差异较大而产生的后果,责任自负。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人员,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二、报名安排

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网上审核考生信息、网上缴费三个环节。报名流程为:考生注册→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照片→选择考区→选择类别→选择科目→提交审核→等待网上审核→审核通过→网上缴费→报名成功。网上审核由市(区)考试管理部门负责。

1.网上报名

时间:2016年9月6日08∶00至9月9日18∶00。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可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www.ntce.cn),按照提示和要求注册账号,准确填写个人基本信息,上传照片,提交报名信息等待审核。

考生上传照片必须是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白底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不允许带头巾、发带、墨镜;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照片为JPG/JPEG格式,大小为200K以内。

2.网上考生信息审核

时间:2016年9月6日08∶00至9月10日18∶00。

市(区)考试管理部门对考生网上提交的照片等个人信息进行审核,符合要求的则审核通过,审核通过后考生信息不得修改;审核未通过的,向考生反馈审核意见,考生修改信息后重新提交等待审核。

3.网上缴费

时间:2016年9月6日08∶00至9月11日18∶00。

审核通过的考生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缴费,完成报名流程。未在规定时间内成功缴费的考生,报名无效。

根据陕试综函【2016】29号规定,2016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报名考试费每人每科70元。

4.准考证打印

考生于10月31日至11月5日登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www.ntce.cn)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提示的时间、地点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三、考试安排

(一)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

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为《综合素质》(幼儿园)和《保教知识与能力》2科;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为《综合素质》(小学)和《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2科;初中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为《综合素质》(中学)、《教育知识与能力》和《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3科;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为《综合素质》(中学)、《教育知识与能力》和《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3科;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为《综合素质》(中学)、《教育知识与能力》2科。

初中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中《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的具体科目分为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思想品德、英语、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历史与社会、科学等15个学科。

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中《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的具体科目分为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思想品德、英语、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等14个学科。

笔试执行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考生可通过网站下载)。笔试不指定教材,不组织培训。

(二)考试时间

(三)违规处理

考生的违规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进行认定与处理。对有违纪行为的考生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对有作弊行为的考生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且3年内不得再次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四)成绩发布

教育部考试中心于12月13日发布笔试成绩,考生可通过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 www. ntce. 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市(区)考试管理部门提出复核申请。成绩复核时仅对登记分数是否正确进行查询。

国家确定笔试成绩合格线,笔试成绩合格考生由户籍或人事档案关系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和面试。

有关笔试科目与所学专业对应及资格审核等问题,请咨询各市(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电话如下:

西安市教育局

宝鸡市教育局

咸阳市教育局

铜川市教育局

渭南市教育局

延安市教育局

榆林市教育局

汉中市教育局

安康市教育局

【 #教师资格证# 导语】 从榆林市教育局获悉,2022年上半年陕西榆林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已公布,请相关人员仔细阅读,具体详情如下:   根据《陕西省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我市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对象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或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应届毕业生、在读专升本学生和在读研究生)在榆林市的中国公民以及在榆林市服役的现役军人和武警,可在我市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在我市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且在我市参加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台湾居民可在我市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根据有关规定,申请人在同一年中只能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二、认定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能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   (二)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申请认定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工及以上技术等级。   根据国家和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关规定,普通高校三年级以上学生可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试通过但未取得毕业证书前,尚不具备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条件。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可在毕业前最后一学期申请认定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将在申请人取得毕业证书后给出认定结论和制发教师资格证书。   (三)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或持《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   (四)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语文、幼儿园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资格者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标准。   (五)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体检标准按照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陕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陕教〔2019〕61号)有关规定执行,体检结论为合格。   三、认定流程   本次认定申请流程为“网上申报--体检--现场认定”。   (一)网上申报   1.申报时间:5月20日8:00至6月20日17:00(网上申报时间如有临时调整,以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通知为准)   2.申报方式及流程:   (1)符合我市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员在网报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然后进入“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申报,根据系统提示完成注册及实名验证后,在选择认定机构一栏时选择“榆林市教育局”,在选择确认点一栏时选择“榆林市教育局”。其中,“请选择考试形式”一栏中,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应选择“国家统一考试”,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申请人应选择“免试认定改革人员”。   (2)信息系统上传照片和教师资格证书持证人粘贴照片统一使用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上传格式为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   (3)《个人书》(申请人在教师资格网报系统界面下载打印,本人签名拍照后,在填写申报信息时按格式要求上传)。   (4)核对所填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提交报名信息。因输入信息错误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负责。   (5)提交成功后,系统将生成报名号。请考生务必记录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密码及报名号,作为修改信息以及现场确认的重要查询条件。提交以后点击“退出”,关闭报名页面,以免信息被他人更改。   (二)体格检查   1.体检时间:6月21日至7月3日。未在规定期限体检的,现场确认时不予认定。   2.申请人先网报,后体检,现场确认时提交体检表。如申请人因特殊原因不能体检的,请下一个认定季申请认定。   3.申请人须仔细阅读省教育厅、省卫健委下发的《关于做好陕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陕教〔2019〕61号)有关规定,并下载打印体检表(见附件1),体检表A4纸正反双面打印。   体检时请按照(陕教〔2019〕61号)要求进行体检,完整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及既往病史,并粘贴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照片同底版),否则不予认定。   4.体检医院须在《陕西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上给出结论并加盖公章,申请人员须如实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及既往病史,粘贴各种检验单并将报名号、申请认定学科填写在体检表上方规定的位置。   5.榆林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医院必须为榆林市二级及以上医院(榆林市二级及以上医院名单详见下表),其它医院体检的一律不予认定。   (三)现场确认   1.确认时间及地点:6月下旬在榆林市教育局网站()进行公布,请申请人及时关注。   2.榆林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联系方式:榆林市教育局:。   3.确认方式:完成网上申报的人员,现场确认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二代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原件;在我市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携带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学历证书原件,学历信息在网报时经过中国教师资格网电子信息比对成功的可不提交;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中国教师资格网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申请人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在线申请),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   (3)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2张(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照片同底版,照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申请学科)。   (4)户籍在榆林的申请人,需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非榆林户籍的申请人,需提交有效的榆林居住证原件;以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以在榆林市服役的现役军人和武警申请的,应提供军官证或警官证,如证件上不能显示服役所在地,另需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格式依该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证明应明示申请人服役所在地。   (5)中国教师资格网无法验证申请人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的,需现场审查《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在审查原件时,申请人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需在全国普通话培训测试信息资源网()上进行查验,查验不出的不予受理。   (6)现场认定时申请人须携带《陕西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   (7)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还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类别的申请人,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职称证书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资格证书。   (四)证书发放与领取   现场审核工作结束后,将依据审核情况做出认定结论,并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发教师资格证书。证书发放方式另行通知。   四、其他事项   (一)榆林市2022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所有安排和通知一律通过榆林市教育局网站(http://jyj.yl.gov.cn/)发布,不采用其它方式通知,申请人务必及时在网上查阅,并按时参加认定工作相应环节,逾时未到者,按自动弃权处理。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二)申请人在进行教师资格认定时,所需材料凡经中国教师资格网“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电子信息比对无误的,不再提交纸质材料。可进行信息比对的材料包括学历证明、学籍信息、国考合格证明、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合格证明。   (三)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四)认定现场确认时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陕西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docx   榆林市二级及以上医院名单   榆林市教育局   2022年5月19日

榆林市2020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我市今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即将铺开。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有关事项的通知》(陕教师办〔2020〕10号)要求,结合实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对象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在榆林市的公民,以及榆林学院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研究生。

在榆林市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榆林市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驻榆现役军人可在榆林市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二、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申请认定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根据国家和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关规定,全日制普通高校三年级以上学生可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试通过但未取得毕业证书前,尚不具备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条件。应届毕业生可在毕业前最后一学期申请认定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将在申请人取得毕业证书后给出认定结论和制发教师资格证书。

(三)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2020年6月30日和2020年12月31日到期的合格证明有效期延长1年)。

(四)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语文、幼儿园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资格者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五)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体检标准按照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陕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陕教〔2019〕61号)有关规定执行,体检结论为合格。

三、申请流程

(一)网上报名

1.申报时间:2020年10月15日—10月30日

2.申报方式及流程:

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进入“教师资格认定网报入口”进行申报,选择网上注册,根据系统提示进行信息填写,确认无误后再提交。因输入信息错误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在选择认定机构一栏时务必选择榆林市教育局,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在榆林市的公民(包括榆林学院的普通全日制在读研究生)确认点选择榆林市政务服务中心,上传照片为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上传格式为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

提交成功后,系统将生成报名号。请考生务必记录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密码及报名号,作为修改信息以及现场确认的重要查询条件。提交以后点击“退出”,关闭报名页面,以免信息被他人更改。

3.便利事项:为贯彻落实国家教育部进一步减证便民、简化程序、优化服务的工作要求,网报过程中给予考生一定便利。

(1)申请人在进行教师资格认定时,所需材料凡经中国教师资格网“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电子信息比对无误的,不再提交纸质材料。可进行信息比对的材料包括学历证明、学籍信息、国考合格证明、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合格证明。

(2)申请人在报名环节要如实、准确填报《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相关信息,不需要在现场确认时提交申请表纸质版。认定机构会在认定通过后,生成带有教师资格证书号码并加盖公章的申请表,并同教师资格证书一起发给申请人。

(3)申请人在教师资格网报系统界面下载《个人承诺书》,通过网上报名系统上传本人打印签字的《个人承诺书》照片,无需提交纸质签名材料。

(二)体检事项

1、体检时间:网报结束后11月1日至11月13日。未在规定期限体检的,现场确认时不予认定。

2、申请人先网报,后体检,现场确认时提交体检表。如申请人因特殊原因不能体检的,请下一个认定季申请认定。

3、申请人须仔细阅读省教育厅、省卫健委下发的陕教[2019]61号《关于做好陕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并下载打印体检表(见附件1),体检表A4纸正反面打印。

体检时请按照(陕教〔2019〕61号)要求进行体检,填写完整个人基本信息及既往病史,并粘贴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照片同底版),否则不予认定。

4、经医院体检合格并加盖公章的《陕西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填写完整个人基本信息及既往病史,各种检验单随表粘贴,并将报名号、申请认定学科如实填写在体检表上方规定的位置。

5、榆林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医院必须为榆林市二级及以上医院(我市二级及以上医院名单详见下表),其它医院体检的一律不予认定。

榆林市二级及以上医院名单

(三)现场认定安排

本次认定申请人按照“网上报名--体检--现场认定”的程序进行。

1、认定地点:榆林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大厅(榆林市文化南路与泰安路交叉口市民大厦)

2、认定日期时间:11月16日至20日

上午:8:00—11:30 下午:14:00—17:30

各学科现场认定具体安排见下表:

请申请人按照学科对应的时间到现场认定,非本学科认定时间,一律不予受理。教师资格现场认定仅限本人办理,不允许代办。

3、榆林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联系方式:

榆林市教育考试院:3231863

教师资格现场确认点:2330172(仅限现场认定期间)

4、认定时须提供的资料:

考生网上申报完成后,在现场认定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由本人携带以下材料到现场进行审核确认:

(1)二代身份证原件或临时身份证(须在有效期内)。

(2)学历证书原件

学历信息在网报时经过中国教师资格网电子信息比对成功的可不提交。

2020年全日制普通应届毕业生须提交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国家认定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考生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在线申请),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受理。建议考生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

(3)经医院体检合格并加盖公章的《陕西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填写完整个人基本信息及既往病史,各种检验单随表粘贴。

(4)近期1寸彩色正面免冠白底证件照2张(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照片同底版,照片背面注明姓名、申请学科、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

(5)户籍材料或居住证

户籍在榆林的申请人,需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

非榆林户籍的申请人,需提交有效的榆林居住证原件;

(6)认定系统无法验证考生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的,需现场审查《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在审查原件时,申请人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需在全国普通话培训测试信息资源网上进行查验,查验不出的不予受理。

(7)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类别的考生,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职称证书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资格证书。

5、如本次申请人人数较少,我院将于11月5日之前在榆林市教育局官网(http://jyj.yl.gov.cn/)另行发布公告适当缩短现场认定期限。如不发布则维持原定认定期限不变。

四、注意事项

(一)榆林市2020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所有安排和通知一律通过榆林市教育局官网(http://jyj.yl.gov.cn/)发布,不采用其它方式通知,申请人务必及时在网上查阅,并按时参加认定工作相应环节,逾时未到者,按自动弃权处理。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部署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6〕47号)相关要求,进一步减证便民、优化服务。

(1)减少提交纸质材料。考生在进行教师资格认定时,所需材料凡经中国教师资格网“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电子信息比对无误的,不再提交纸质材料。可进行信息比对的材料包括学历证明、学籍信息、国考合格证明、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合格证明。

(2)申请人在报名环节要如实、准确填报《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相关信息,不需要在现场确认时提交申请表纸质版。认定机构会在认定通过后,生成带有教师资格证书号码并加盖公章的申请表,并同教师资格证书一起发给申请人。

(3)申请人在教师资格网报系统界面下载《个人承诺书》,通过网上报名系统上传本人打印签字的《个人承诺书》照片,无需提交纸质签名材料。

(三)考生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对提供虚假证件参加教师资格认定的,以取教师资格论处,当场收缴虚假证件,并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四)注意疫情自我防控

申请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自备口罩及健康码按规定时间来现场认定,并做好个人疫情防护措施。

五、证书的发放

申请人可在现场认定结束后10个工作日左右,在申报系统中查看认定状态和证书编号。证书发放全部采取邮寄方式(免费邮寄)。邮寄地址以申请人在现场认定时扫码登记邮寄地址为准,由于邮寄地址或联系电话不准确造成证书不能送达的,责任自负。证书集中发放具体事项将在榆林市教育局官网(http://jyj.yl.gov.cn/)发布,请随时关注。

榆林市教育考试院

2020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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