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网上可以补办教师资格证。申请补发或换发教师资格证书者应该提交下面这些材料:1、《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原件一份;2、《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复印件一份;3、本人有用身份证件复印件一份。申请补发教师资格证书的,还需提交刊登在公开刊行的报刊上的、自刊登之日起已满一个月的证书遗失踪声明原件。教师资格证申报要求:凡报名当年年底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备《教师法》规定教师资格条件并愿意从事教师工作的中国公民,均可申请并依法认定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含实习指导)教师资格。1、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2、不需要单独考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这两门课程已经统一归入统考的科目二,是幼儿的《保教知识与能力》、小学的《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中学的《教育知识与能力》,并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考试。3、各级各类学校各专业毕业生在教师资格证考试笔试结束并成绩合格后,可报名参加数月后的面试考试。同时笔试成绩为两年有效期,期间都可以进行面试报名。注:考生参加面试的具体时间安排将在《面试准考证》中标明。(面试分为:说课、试讲)。4、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按《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5、报名需要学历证、身份证、照片。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一条为了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建设具有良好思想品德修养和业务素质的教师队伍,促进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发展,根据宪法,制定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十条国家实行教师资格制度。中国公民凡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具备本法规定的学历或者经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有教育教学能力,经认定合格的,可以取得教师资格。
教师资格证丢失后的补办流程: 1、个人向原发证机关提出补办教师资格证书的书面申请。 2、本人档案中存放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或《教师资格过渡认定申请表》。 3、在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刊登遗失声明(内容包括:姓名、教师资格证号等)。 4、小二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1张。 5、 身份证 原件及复印件1份(身份证号码、姓名等信息变更的,需发证机构或户籍管理机构出据证明)。
教师资格证是长期有效的。如果持证人已经成为编制教师,需要每5年定期注册一次,没有成为编制教师则不需要注册审核,也不会失效(在编老师具体的注册行为还是要看所在单位的要求)。教师资格证换发方法:1、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认真审核申请人提交的补办或换发教师资格证书材料,需补充完善材料的要当面告知。经审核,符合补办、换发规定的按程序办理。2、补办、换发教师资格证书填制内容,除信息变更和纠错之外,应与原件内容保持一致,其落款时间为证书补办、换发决定作出的日期,并在日期后加“补发”或“换发”两字。证书上加盖批准补办、换发证书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公章、钢印。补办或换发的教师资格证书,应在证书备注页和个人《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或《教师资格过渡认定申请表》备注栏中注明缘由及补办时间。3、补办、换发证书所需空白证书,由各区县认定机构统一向北京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办公室申请,内容包括:需补办、换发证书的类别、数量、人员登记等,由北京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办公室向教育部统一申请。换发的错损教师资格证书由各办理机构签注“作废”字样监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