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总预算会计的解释

feion1992024-07-25  0

1、业务对象不同

财政总预算会计是核算有关财政部门的会计业务。

行政单位会计是核算行政单位会计的会计业务,行政单位就是指那些具有权对外实行监督和管理职能,如司法机关、检察机关等。

2、职能不同

财政总预算会计有经营业务收入,如学校,气象局等。

行政单位会计对外有监督和管理的职能。

联系:

财政总预算会计与行政单位会计都可以以收付实现制为记账基础。财政总预算会计还可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

扩展资料:

财政总预算会计与政府总会计的关系:

政府总会计是各级政府通过财政部门以货币为主要计量单位,对政府预算的执行情况和政府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进行连续、系统、完整的核算和监督的宏观会计。政府总会计的会计主体是经济、政治、文化、社会、人口和地域意义上的一级政府,不是狭义的政府机关,也不是财政机关,不是上一级政府,也不是下属各级政府。

根据我国的政权结构和行政区划,会计主体应分为中央、省、市、县和乡镇五级。政府总会计的会计对象,包括政府预算的执行情况和政府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两大方面。

财政总预算会计是各级政府财政部门核算和监督政府预算执行情况的宏观会计。政府总会计与财政总预算会计相比,会计主体是相同的,都是一级政府,但会计对象扩大了,由核算和监督政府预算执行情况的一个方面,扩大为包括核算和监督政府受托责任履行情况的两大方面。

财政总预算会计的核算仅限于一般预算、基金预算和债务预算的预算收支情况,而政府总会计则在此基础上,增加了预算外资金的预算收支情况等包括在综合预算中的所有内容。

财政总预算会计核算的资产内容包括财政性货币资金、有价证券和政府预算执行中形成的债权等,而政府总会计要在此基础上,延伸到一级政府履行责任涉及到的所有债权和长期资产,如政府贷款、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政府投资资产等。

财政总预算会计只核算执行预算所涉及的负债,而政府总会计要在此基础上,核算一级政府履行责任过程中涉及到的所有负债,如一级政府所有的内债、外债,内债应包括欠发教师工资、欠发社会保险金、未支付的政府赔偿、各行政单位的违规欠债等。

财政总预算会计核算的净资产包括一般预算结余、基金预算结余、专用基金结余和预算周转金等,而政府总会计要在此基础上核算与履行政府责任有关的各种净资产和权益。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财政总预算会计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概念

财政总预算会计与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的区别和联系:1、业务对象不同:财政总预算会计是核算有关财政部门的会计业务。行政单位会计是核算行政单位会计的会计业务,行政单位就是指那些具有权对外实行监督和管理职能,如司法机关、检察机关等。2、职能不同:财政总预算会计有经营业务收入,如学校,气象局等。行政单位会计对外有监督和管理的职能。3、两者的联系:财政总预算会计与行政单位会计都可以以收付实现制为记账基础。财政总预算会计还可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温馨提示: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应答时间:2021-04-12,最新业务变化请以平安银行官网公布为准。 [平安银行我知道]想要知道更多?快来看“平安银行我知道”吧~

政府财务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费用。

会计要素,是对会计对象的具体内容所做的分类。按照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会计要素可以划分为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利润六个方面。会计要素按反映的内容不同可分为两种,即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和反映企业经营成果的会计要素。

1、资产是指政府会计主体过去的经济业务或者事项形成的,由政府会计主体控制的,预期能够产生服务潜力或者带来经济利益流入的经济资源。服务潜力是指政府会计主体利用资产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以履行政府职能的潜在能力。经济利益流入表现为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流入,或者现金及现金等价物流出的减少。

2、负债是指政府会计主体过去的经济业务或者事项形成的,预期会导致经济资源流出政府会计主体的现时义务。现时义务是指政府会计主体在现行条件下已承担的义务。未来发生的经济业务或者事项形成的义务不属于现时义务,不应当确认为负债。

3、净资产是指政府会计主体资产扣除负债后的净额。净资产金额取决于资产和负债的计量。净资产项目应当列入资产负债表。

4、收入是指报告期内导致政府会计主体净资产增加的、含有服务潜力或者经济利益的经济资源的流入。 急速通关计划 ACCA全球私播课 大学生雇主直通车计划 周末面授班 寒暑假冲刺班 其他课程

预算会计是以货币为主要计量单位,对会计主体的经济业务进行连续、系统、完整的核算和监督的经济管理活动。具体地讲,它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的含义:(1)从学术上讲,预算会计是以会计学原理为基础的一门专业会计,同其他会计一样都是以货币为主要计量单位,采用一系列科学的方法,对会计主体的经济业务进行连续、系统、完整的核算和监督的经济管理活动。(2)预算会计的主体是各级政府及各类事业、行政单位。财政总预算会计的主体是各级政府;事业单位会计和行政单位会计的主体,是指会计为之服务的事业、行政单位。(3)预算会计的客体或者对象,是财政性资金运动、单位预算资金的运动以及有关经营收支过程和结果。具体地讲,财政总预算会计的核算对象主要是预算收入、预算支出和预算结余等多项财政性资金活动。行政单位会计的对象主要是单位预算资金的领拨、使用及其结果。事业单位会计的核算对象主要是单位预算资金及其经营收支过程和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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