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师培训服务协议合同

feion1992024-07-25  9

审计业务约定书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受托方:四川崇信会计师事务所 (以下简称乙方)兹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 审计,经协商,达成以下约定:一、业务范围及目的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对甲方 进行审计。乙方将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采取必要的审计程序,并在此基础上对上述会计报表的合法性、公允性及会计处理方法的一贯性发表审计意见。二、甲方的责任和义务甲方的责任是: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合法、完整,保证会计报表充分披露有关的信息。甲方的义务是:1.及时为乙方的审计工作提供其所要求的全部会计资料和其他有关资料;2.为乙方派出的有关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及合作;3.按本约定书之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审计费用。三、乙方的责任和义务乙方的责任是: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的要求进行审计,出具审计报告,保证审计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乙方的义务是:1.按照约定时间完成审计业务,出具审计报告。由于注册会计师的审计采取事后重点抽查的方法,加上甲方内部控制制度固有的局限性和其他客观因素制约,难免存在会计报表在某些重要的方面反映失实,而注册会计师又可能在审计中未予发现的情况。因此,乙方的审计责任并不能替代、减轻或免除甲方的会计责任;2.对执行业务过程中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保密;3.对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内部控制制度的重大缺陷,应当向甲方报告。如有需要,可出具管理建议书;4.按规定及时出具审计报告。四、审计收费按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甲方应付本约定审计事项的费用为人民币 元,在乙方提交审计报告时付清。如因审计工作遇到重大问题,致使乙方实际花费审计工作时间有较大幅度的增加,甲方应在了解实情后酌情调增审计费用。五、审计报告的使用责任乙方向甲方出具的审计报告一式 份,这些报告由甲方分发、使用,使用不当的责任与乙方无关。六、约定书的有效期间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七、其他事项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签订之日起生产甲方: 乙方:四川崇信会计师事务所代表: 代表:电话: 电话:82211088年 月 日参考资料:深圳**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地址:*************** 电话:********传真:*************** 邮政编码:**** **评估业务约定书甲方: 有限公司乙方:深圳**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兹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 资产评估,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约定:一、 业务范围及目的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对甲方截止 年 月 日 资产进行评估。乙方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资产评估的管理条例和规定进行。评估中遵循公认的评估准则,按照标准的评估程序、采用科学的评估方法,在对被评估资产实施相关的法律文件检查,经确认后,进行资产清查、实地勘查和市场调查,在比较文件基础上进行评定估算。二、 甲方的责任与义务甲方的责任是: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合法、完整,保证会计报表充分披露有关的信息。甲方的义务是:1、 及时为乙方的评估工作提供其所要求的全部会计资料和其他有关资料。2、 为乙方派出的有关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及合作,具体事项将由乙方评估工作人员于工作开始前,提供清单。三、 乙方的责任和义务乙方的责任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资产评估的管理条例和规定进行评估,出具评估报告,保证评估报告的公允性、合法性。乙方的义务是:1、 按照约定时间完成评估业务,出具评估报告。由于注册评估师的评估采取事后重点抽查的方法,加上甲方内部控制制度因有的局限性和其他客观因素制约,难免存在会计报表有某些重要的方法反映失实,而注册评估师又可能在评估中未予发现的情况。因此,乙方的评估责任并不能替代、减轻或免除甲方的会计责任。2、 对执行业务过程中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严加保密。除非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准则另有规定,或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其知悉的商业秘密和甲方提供的资料对外泄露。3、 在 年 月 日之前出具评估报告。四、 评估收费乙方应收本约定评估事项的费用,按照乙方实际参加本项评估业务的各级职别工作人员所花费时间及《资产评估收费管理暂行规定》的计费标准确定,预计为人民币 元。甲方应在乙方外勤工作结束时支付费用的50%,到取评估报告时支付剩余50%的费用。乙方因评估工作发生的食、住、行费用由甲方负责。如因评估工作遇到重大问题,致使乙方实际花费评估工作时间有较大幅度的增加,甲方应在了解实情后,酌情调增评估费用。五、 评估报告的使用责任乙方向甲方出具的评估报告一式三份,这些报告由甲方分发、使用,使用不当的责任与乙方无关。六、 约定书的有效期间本约定书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约定自 年 月 日起生效,并在本约定事项全部完成之前有效。七、 约定事项的变更由于出现不可预见的情况,影响评估工作如期完成,或需提前出具评估报告,甲乙双方可要求变更约定事项,但应及时通知对方,并由双方协商解决。八、 违约责任甲方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九、 甲乙双方对其他有关事项的约定甲方: 乙方:(签章) (签章)代表:(签章) 代表:(签章)年 月 日 年 月 日参考资料: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为提高_________地区会计师事务所的风险防范能力,促进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事业的发展,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协议。 在征得被保险人同意的情况下,本协议可作为乙方与其被保险人签订的《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合同》的补充说明,与该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一、合作范围

甲乙双方合作为甲方的团体会员(以下简称会员)办理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适用条款为_________《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条款》。

二、合作方式

(一)在坚持自愿投保的前提下,甲方向其会员推荐乙方作为办理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的保险人。

(二)甲方向乙方提供其全部会员的有关资料。具体保险业务(承保、理赔)由乙方直接与甲方的会员办理,必要时可由甲方出面协调。

(三)保险合同双方就保险赔偿事宜产生争议时,可委托甲方进行调解,调解结果对保险合同的双方具有约束力。如调解不能达成一致,保险合同双方可提起仲裁或诉讼。

三、保险合同内容说明

(一)除本协议特别约定的事项外,保险合同中的保险责任、责任免除、赔偿限额、保险费计收等方面内容,均按已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备案的《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条款》,《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费率规章》办理。

(二)关于追溯期问题

1、追溯期连续投保连续计算,最长不超过5年。

2、首次投保的业务,在补交以前年度保险费后可给予追溯期。补交的年份最长不超过3年。在最初连续投保的5个年度内,其追溯期均可扩展至补交保险费的最早年度。

3、投保人中断保险后重新投保,在补交中断期间的保险费后可按最长不超过5年的原则确定追溯期,乙方对中断期间签发的业务承担保险责任,但对中断期间已获悉发生的过失行为造成的任何损失,乙方不承但赔偿责任。

4、本协议签定之前,已在其他保险公司投保的会计师事务所,如改在乙方投保,已投保年份视同在乙方投保,追溯期连续计算,乙方承担相应的保险责任。

(三)保险条款中有关词语的解释:

1、被保险人:指依法设立的会计师事务所。

2、被保险人的注册会计师:指被保险人正式聘用的注册会计师。

3、委托人:指与被保险人签有审计业务约定书,委托被保险人为其办理注册会计师审计业务的单位或个人。

4、利害关系人:指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有权使用注册会计师审计报告的使用人。

5、失真:指验资、审计报告具有重大遗漏,或验资、审计结果虚假失实。

6、在追溯期或保险期内完成验资、审计的业务:指验资报告日、审计报告日在保险合同追溯期或保险期限内,并已列入投保业务清单的验资、审计业务。

7、非职业行为:被保险人或其注册会计师以普通民事主体身份所实施的与其法定职责无关的任何行为,如交通肇事、购置办公用品、租赁房屋以及与职责无关的民事侵权行为等。

8、私自接受委托业务:指注册会计师所接受的业务未经过被保险人登记、认可,或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兼职所接受的业务。

9、协议约定的责任:本条款中协议所约定的责任指被保险人与委托人签订的协议所特别约定的、超出法律规范明确规定的民事责任。

10、首次索赔:委托方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于追溯期内所完成的业务提出索赔,第一次提出索赔的时间必须在保险期限内,保险人予以负责。对于起保日期之前,被保险人已就某项业务接到索赔,视为保险期限开始之前索赔已提出,即使在保险期限内被保险人又因此项业务接到索赔,保险人不予赔偿。

11、他人冒用被保险人的名义执业:被保险人及其雇员以外的机构或个人,冒用被保险人或与被保险人签订劳动合同人的名义执行业务,因被保险人对此项业务没有保险利益,保险人不予负责。

12、过失与故意:本条款中的疏忽与过失均指过失。过失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的心理态度。故意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危害结果,并且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

四、保险服务

(一)全过程服务:乙方应积极与甲方的会员进行业务合作。乙方做到具体业务专人负责,承保前设计承保方案,承保后定期回访。保险期限内,与被保险人保持密切联系,为被保险人提供全过程的保险服务。

(二)理赔服务: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索赔单证齐全,保险合同双方就赔款金额达成一致的,保险人在7个工作日内支付赔款。如单证不齐,但保险责任明确,损害事实清楚,保险人可预付部分赔款。

(三)风险管理服务

1、乙方将不定期的与甲方召开风险管理会议,聘请有关专家对被保险人的风险状况进行评估,提出改进意见,并协助改进。

2、乙方可负责为被保险人员工提供保险培训,提高风险意识。

3、乙方可负责向被保险人提供其他类似项目的风险管理经验及损失信息,共同提高风险管理水平。

(四)乙方对在办理保险业务中知悉的被保险人的有关业务和财产情况负有保密义务。

(五)乙方与甲方共同定期组织被保险人进行交流。

(六)乙方每年定期组织被保险人(人数视被保险人规模而定)开展国内外学习交流。

五、协议的变更或补充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并经甲方会员认可,可对本协议的有关内容以书面形式予以变更或补充,变更或补充的内容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六、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应自觉遵守协议中的各项约定。因本协议产生的争议,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七、协议终止

如一方要求终止本协议,需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确认,合同终止。如不提出终止,协议持续有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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