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最新的会计政策是

feion1992024-07-25  5

“十三五”时期会计改革与发展的主要任务

(一)加强会计法制建设。

1.完善会计法律体系。修订《会计法》、《注册会计师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提高会计法律法规的科学性、严肃性和可执行性,进一步规范会计审计行为,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和审计执业质量。

2.广泛开展会计普法教育。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会计法律法规和准则制度,广泛宣传加强法制、依法理财、维护国家财经纪律的重要意义,引导单位负责人和社会各界重视、支持会计审计工作,引导广大会计工作者学好用好会计法律知识、自觉树立诚信理念,努力构建学法、用法、守法长效机制。

3.加强会计监督检查。认真开展对《会计法》及会计准则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按照定期随机抽查与不定期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创新监管手段,主动公开检查结果,严肃查处违法会计行为,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研究建立会计诚信档案和会计“黑名单”制度,将会计人员、注册会计师的诚信记录和单位会计信用信息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理顺会计监管机制,整合会计监管资源,形成会计监管合力。

(二)加快推进政府及非营利组织会计改革。

1.建立政府会计准则制度体系。加快落实国务院批准发布的《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方案》,有序推进政府会计改革,在已发布的《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基础上,加快制定政府会计具体准则及应用指南和政府会计制度,建立健全政府会计准则制度体系,为编制权责发生制政府财务报告和健全完善政府财务报告体系奠定基础。研究制定政府成本会计制度。抓好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贯彻实施工作,完善信息化建设等相关配套措施,确保政府会计改革顺利进行。积极参与国际公共部门会计准则建设,不断提高我国在国际政府会计标准制定中的话语权。

2.完善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适应民间非营利组织发展要求,密切跟踪基金会、社会团体、民办医疗、民办教育等非营利组织财务管理、会计核算等情况,研究修订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进一步规范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管理,促进社会事业健康发展。

3.修订社会保险基金等基金(资金)类会计制度。积极配合社保、住房、土地等制度改革,适时修订社会保险基金、住房公积金、土地储备资金等基金(资金)类会计制度。

(三)健全企业会计准则体系。

1.完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根据经济社会发展要求,适时修订、完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及时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研究制订我国金融市场、资本市场对外开放的相关会计政策。规范企业会计准则体系体例,清理企业会计准则制度类规范性文件,进一步完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

2.继续保持企业会计准则国际趋同。立足我国实际情况,适应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发展,积极稳妥推进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持续全面趋同。积极参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基金会各层面事务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制定工作,不断提高我国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制定中的话语权和影响力。充分利用亚洲—大洋洲会计准则制定机构组、中日韩会计准则制定机构会议、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新兴经济体工作组等多边、双边交流机制,协调立场,争取支持,为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建设和国际趋同创造有利的国际环境。深度参与国际综合报告委员会工作,提高我国对国际综合报告框架等规则制定的影响力,持续研究综合报告在我国的适用性和可行性。

3.加强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实施。加强企业会计准则宣传、培训和对其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密切跟踪、分析上市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及时了解企业会计准则执行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完善企业会计问题应急处理机制。健全沟通协调机制,定期与监管部门、有关企业及会计师事务所等沟通交流企业会计准则实施情况。加强企业会计准则与税收政策、监管政策的协调。做好小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实施的监督、指导。

4.完善企业会计准则外部咨询机制。发挥会计标准战略委员会在会计准则建设中研究咨询、决策支持的重要作用。发挥会计准则委员会在会计准则研究、起草、实施以及对外交流、组织联系咨询专家队伍等方面的作用,为企业会计准则建设提供重要支撑。健全企业会计准则咨询专家队伍,充实研究力量,改进咨询方式,提高咨询水平。

(四)推进管理会计广泛应用。

1.加强管理会计指引体系建设。坚持经验总结和理论创新,加强政策指导,2018年底前基本形成以管理会计基本指引为统领、以管理会计应用指引为具体指导、以管理会计案例示范为补充的管理会计指引体系。制定发布系列分行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推动企业切实改进和加强成本管理。加强管理会计国际交流与合作,不断提高我国在国际管理会计界的地位和影响力。

2.推进管理会计广泛应用。认真抓好管理会计指引体系实施,采取政策宣讲、经验交流、成果推广、人员培训、理论研讨等多种形式和措施,深入推动管理会计广泛应用。同时,加强管理会计理论研究、教学教材改革,支持管理会计创新中心建设。

3.提升会计工作管理效能。以深入实施管理会计指引体系为抓手,积极推动企业和其他单位会计工作转型升级,进一步发挥会计工作在战略管理、预算管理、成本管理、营运管理、投融资管理、绩效管理、风险管理等方面的职能作用,促进企业提高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促进行政事业单位提高理财水平和预算绩效,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五)完善内部控制规范体系。

1.完善内部控制规范体系。按照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对财政资金分配使用、国有资产管理、政府投资、政府采购、公共资源转让、公共工程建设等权力集中的部门和岗位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强化内部流程控制,防止权力滥用”的要求,研究制定政府内部控制规范和非营利组织内部控制规范,修订《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将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对象从经济活动层面拓展到全部业务活动和内部权力运行。制订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量化指标体系。完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研究制定《小企业内部控制规范》。积极开展内部控制对外交流与合作,深入参与国际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标准制定工作。

2.加强内部控制规范实施。加强对中央企业执行内部控制规范的政策指导,推进地方国有大中型企业实施内部控制规范。密切跟踪上市公司执行内部控制规范情况,定期发布上市公司执行内部控制规范情况报告。会同监管部门制定中小板、创业板和新三板挂牌公司执行内部控制规范的政策措施。认真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执行内部控制规范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行政事业单位全面开展内部控制建设。

(六)加强会计信息化建设。

1.推进企业会计准则通用分类标准有效实施。不断更新企业会计准则通用分类标准,推动监管部门在监管领域制定和实施监管扩展分类标准,形成各部门协调配合的财务报告数据交换标准体系,适时推动建立以披露财务报告数据为主的社会化会计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研究制定企业账户层面和交易层面会计数据以及相关业务数据交换标准,降低会计信息生产成本和企业内外部交易成本,促进企业数据的深度利用。积极参与可扩展商业报告语言(XBRL)等国际标准制定工作,全面提升我国在会计信息化领域的国际影响力。

2.不断提高单位会计信息化水平。认真抓好《企业会计信息化工作规范》等制度的贯彻落实,在不断提高企业会计信息化水平的同时,积极探索推动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信息化工作,推动基层单位会计信息系统与业务系统的有机融合,推动会计工作从传统核算型向现代管理型转变。引导企业以可扩展商业报告语言(XBRL)提升内部管理信息标准化,促进财务、业务数据的融合与互联。同时,密切关注大数据、“互联网+”发展对会计工作的影响,及时完善相关规范,研究探索会计信息资源共享机制、会计资料无纸化管理制度。

(七)大力发展会计服务市场。

1.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不断拓展会计师事务所业务领域,研究建立公共部门注册会计师审计制度、政府购买注册会计师专业服务制度,支持会计师事务所拓展涉税服务、管理会计咨询、法务会计服务等新型业务。研究探索改进会计师事务所选聘方式和审计费用支付方式,着力增强独立性。推动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广泛采用特殊普通合伙组织形式,鼓励小型会计师事务所优先采用普通合伙组织形式,适当、适度限制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关系公众利益的高风险业务。指导会计师事务所加强内部治理和总分所一体化管理,完善大中小会计师事务所合理布局,进一步推动大型会计师事务所做强做大,促进中小型会计师事务所健康、规范发展。

2.推进代理记账业务不断发展。加强对代理记账业务的政策扶持和业务指导,促进小企业、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小型经济组织选择依法设立的代理记账机构代理记账,支持小微企业等的健康发展。探索建立政府购买代理记账服务制度。注重发挥各代理记账行业协会在行业自律方面的服务作用。积极支持其他会计咨询、会计培训等服务业务的大力发展。

3.加强注册会计师行业和其他会计服务行业的行政监管。进一步完善注册会计师行业法规制度,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简政放权要求,简化会计师事务所设立审批和变更备案,健全会计师事务所退出机制。完善注册会计师考试、注册、职业责任保险等制度。改进中央企业审计轮换制度,探索大型企业集团“主审+参审”审计模式。适应金融改革和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要求,完善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期货审计业务管理制度。加强政策协调,研究解决对会计师事务所多头检查、重复检查等问题,探索联合监管机制,形成监管合力,提高监管效能。加强对代理记账机构的事中事后监管,完善代理记账管理信息化平台,建立代理记账机构信息公示制度。探索会计服务业信用体系建设。

4.推进会计服务市场开放。坚持平等互利原则,抓好双边、多边会计服务市场开放谈判和跨境审计监管合作。鼓励会计中介服务机构开展跨境服务,规范会计师事务所跨境执业行为,发挥会计师事务所在中国企业、中国资本“走出去”过程中的积极作用。指导支持会计师事务所以成员所模式为主流构建国际网络、参与国际竞争,重点扶持大型会计师事务所创建民族品牌国际会计网络或在加盟的国际会计网络中日益发挥重要影响。

(八)实施会计人才战略。

1.深化会计职称制度改革。以会计人员能力框架为指导,改革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评价制度,改进选才评价标准,完善考试科目设置,加强考务管理,提高考试内容的针对性、适应性,推动增设正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形成初级、中级、高级(含副高级和正高级)等层次清晰、相互衔接、体系完整的会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价制度,充分发挥会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价对会计人才选拔、培养的导向作用。进一步完善会计人员结构,到2020年具备初级资格会计人员达到500万人左右,具备中级资格会计人员达到200万人左右,具备高级资格会计人员达到18万人左右。

2.完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制度。完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制度,指导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不断提高会计人员专业胜任能力。加强继续教育教材、师资队伍建设,丰富继续教育方式、内容和手段,推广在线教育等现代化培训方式。加强对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机构的管理,规范会计培训市场,坚决打击乱收费、假培训等违法行为。

3.深化会计领军人才培养。研究制定《全国会计领军人才培养工程发展规划》,健全全国会计领军人才培养工程及其特殊支持计划长效机制。创新选拔、培养机制,完善考核、使用制度,不断充实全国会计领军人才队伍,到2020年,完成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达到2000名的培养目标。继续推进会计领军人才特殊支持计划。指导各地财政部门和中央有关主管单位开展的会计领军人才培养工作。

4.加快行业急需紧缺专门人才培养。加快推进管理会计人才培养,力争到2020年培养3万名精于理财、善于管理和决策的管理会计人才。继续加强总会计师制度建设,推动在大中型企业、行政事业单位配备总会计师(财务总监),深入推进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素质提升工程。适应我国政府职能转变和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要求,加大政府会计领域人才的培养力度,造就与政府会计改革要求相适应的会计人才队伍。积极推进高端会计人员和注册会计师国际化人才培养。

5.指导会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加强与教育部门的协调,推动加速培养应用型高层次会计人才。研究完善会计硕士专业学位质量认证体系,加大案例研究和教学,创新会计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积极推进设立会计博士专业学位,完善会计专业学位系列。积极推动会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和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双向挂钩”。

6.加强会计人员职业道德建设。制定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加强会计职业道德建设。大力弘扬会计诚信理念,探索建立会计诚信档案制度,加强督促检查和行业自律,不断提高会计人员的职业修养和素质,进一步提高会计社会公信力。

7.加强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完善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充实、更新无纸化考试题库,提高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公正性、科学性。加强会计人员信息化管理,建立统一的会计人员管理平台,促进会计人员基础数据的共享和利用。

8.加强会计管理队伍建设。健全会计管理队伍的选拔、培养和使用机制,要将作风正派、责任心强、业务素质高的干部充实到各级会计管理队伍中来。加强对全国各级会计管理工作者的培训工作,指导、督促会计管理工作者不断更新观念、创新思维,改进工作作风,加强理论业务修养,进一步提高服务社会、服务会计人员的能力和水平。

(九)繁荣会计理论研究。

1.加强对会计理论研究工作的指导。坚持理论创新和理论联系实际,指导会计理论工作者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财政会计中心工作实际,深入开展会计学术研究和理论创新,加快建立具有中国特色、实现重大理论突破并彰显国际影响力的中国会计理论和方法体系。指导会计理论工作者深入改革实践一线,总结实践经验,形成理论指导,推动会计改革与发展。指导会计理论工作者进一步丰富会计理论研究方法,切实改进文风学风,不断净化学术环境。

2.发挥会计学术人才高端引领作用。继续抓好会计名家培养工程等学术带头人培养;进一步完善《会计研究》、《中国会计研究》(英文版,CJAS)、优秀论文评选等会计学术成果评价机制,推出一批重大研究成果和高端会计学术人才,更好地推动中国会计理论研究走向国际。

3.加强会计学术组织建设。加强对各级会计学会的业务指导,支持学会依法开展学术活动,规范学会内部管理,努力把学会建设成为服务会计改革与发展的重要智库。不断改进学会会员服务,进一步提高组织凝聚力、增强社会服务力。

现行的会计法,是1985年1月21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并经1993年12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修正、1999年10月31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该修订后的会计法自2000年7月1日起施行,是现行的会计法,目前尚未被再次修正修订。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发布了“财政部令第33号”——《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对原《企业会计准则》(财政部令第5号)进行了修订,并规定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同日,财政部发布了“财会[2006]3号”——《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并规定自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范围内施行,鼓励其他企业执行。执行该38项具体准则的企业不再执行原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和《金融企业会计制度》。上述新准则的基本准则及具体准则,连同具体准则应用指南统称为新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2006)。该准则体系文本,可阅见财政部会计准则委员会网站。

关于新会计准则下的企业会计政策影响分析

摘要: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进步,会计政策的体系也得以进一步的完善。由于旧的会计政策已经逐渐不能适应新时期市场经济下的财务计量,而且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各方利益的主体也在不断增加,会计政策的经济后果也显现出越来越明显的弊端。在此情况下,新的会计准则应运而生。本文通过对新会计准则中对会计政策的探讨,揭示会计政策和新会计准则实施的本质,为新会计准则的应用提供参考依据。

关键词:新会计准则;会计工作;会计政策

新会计准则的框架主要是由一项基本准则和三十八项具体准则,及二十一项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等构成。会计的基本目标和基本假设,及对会计信息质量的具体要求等都是由一项基本准则来规范的。而三十八项具体准则,则是为我国各行各业的经济事务提供了明确的处理原则和规范,以供经济事务的进行可以有法可循,有理可据。

一、新会计准则下的企业会计政策

1、新会计准则包括的内容

新会计准则具体准则是依靠基本准则为基础来指定的,三十八项具体准则又会根据事情的特殊性与一般性来划分为三大类:一类是特殊性业务准则;一类是一般业务准则;还有一类是报告类准则。二十一项会计科目及会计报表,不仅为整个新会计准则提供了一个补充说明,而且还具有规范新准则下的科目设置等作用。

2、新会计准则的特点

新会计准则具有更加长远的眼光,落脚点在于企业的长远发展目标,注重企业财务状况的真实,偏重于企业资产的质量并揭示出企业今后的发展潜能或者是运营中所潜在的风险,避免了在面临多变的'经济环境中企业抗风险能力低的特点。而且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影响下,新会计准则也接轨了国际会计准则,与此同时,在国际会计准则中对适合我国经济状况的条款进行了相适应的借鉴。并且还根据我国的国情,又引入了使资产交易更公允的公允价值计量属性取消了以前使用的商誉直线法摊销,还限制了利润调节。在存货的问题上,新会计准则也借鉴了国际会计准则中不许采用后进先出的做法,而是采用的先进先出法或加权平均法和个别计价法,这也是新会计准则所具有的新特点。

二、新会计准则下的企业会计政策的影响

新会计准则的出台,对于企业会计政策的影响,既有好的一面也有不利的一面。

1、新会计准则下企业会计政策有利的一面

新会计准则中的具体原则可以有效降低企业对利润的操控力度,企业无漏洞可循再利用计提和特定手段进行利润的操控。新的会计准则在存货上,不再采用后进先出的方法,使企业不能再人为的调节历史成本数据。其次,在会计报表这一方面,新的会计准则扩大了合并报表的范围,这样的变迁,同时增加了会计报表所称呈现出的信息更加具有真实信。规定纳入合并报表的范围扩大到只要是母公司能够控制的子公司。使企业不能为了掩盖整体业绩将不好的经营状况及缩小持股的比例等从合并范围中去除。长此以往,可以极大地维护社会大多数人的利益。

债务重组准则作为一项特殊业务准则,到目前为止主要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首先是财政部于1998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债务重组》;其次是2001年对其修订版;最后是于2006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现行准则与旧准则相比,在许多方面进行了重大修改,其中关注和争议较多的一点就是规定债务重组的收益可以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与原准则非货币交易收益只能计人资本公积相比,现行会计准则下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将直接产生利润,这对公司当期利润产生重大影响。这对那些无力清偿债务的上市公司而言,一旦债务被全部或部分豁免,将会大大提高其每股收益。现行准则规定,符合商业性质且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易可以公允价值计价,将换出资产公公允价值与其帐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收益,进入利润表。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一份联合研究计划课题报告通过分析2007 年上市公司中报后发现,债务重组和公允价值对上半年利润和所有者权益影响最大,ST公司普遍采用了债务重组作为改善当期业绩的手段。

2006 年2月15日,财政部对企业会计准则进行了修订,引入公允价值的概念。由公允价值自身所具有的特性决定它给新会计准则的应用带来许多新的问题。公允价值是指在在一项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自愿的双方交换一项资产或清偿基本原则债务所使用的金额。作为会计行业计量的新形式,新会计准则公允价值剂量已经得到广泛范围的认可。资产处置应该在符合公允价值的情况下进行,现行准则将原准则中不合理的要求做了修改,要求将总部资产结合相应的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确认资产减值损失以后才能进行资产的处置,从而就提高了会计准则对抑制盈余管理的功能。运用公允价值的识别方法尽可能去关注企业的盈余管理手段,对市场价格的关注可以使得信息通常,也能够对公允的计量价值作一个充分的认识和评估。

注册会计师具有丰富经验,能够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其变动进行分析和考察,形成专业判断。所以分析者要对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进行仔细研究。如果注会的报告中再三认为应收账款金额过大,可能就是会计师认为应收账款出现了问题,有可能很难收回,应该引起重视。另外,在前后任会计师之间会产生微妙的变动,这时就必须对两份审计都进行反复研究,并且对比后仔细的进行核查,比如前任出具的审计报告不是标准的,而后任是标准的,很有可能前任是没有与公司高层的审计达成一致而被更换,而后者明显做了一些退让,也就是所谓的博弈结果。

2、新会计准则下企业会计政策不利的一面

新会计准则与所有的新生事物一样,其出现时都会带来社会的变革,新会计准则在出台以来对企业政策产生了极大影响,它使企业财务数据和企业的利润在短期内发生了极大的转变。首先是在存货的问题上,由于新会计准则取消了后进先出法的规定,为一些存货过多和存货周转率很低的企业带来了极大地损害,同时也会使具这样特点的企业在利润或其他方面出现非正常波动。其次,当新的准则开始实施的时候,一些隐藏的利润将无法体现出来,企业利润也将受到很大的影响。在企业合并报表利润上,新会计准则使母公司承担所有者权益为负的子公司债务,同时也使隐藏债务显露出来,对企业合并报表的利润造成了大的影响。因此,新会计准则规定的新会计报表,虽然会提高报表信息的真实度,但是也会显现隐藏的债务,会对报表利润产生较大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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