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会计出纳不兼容

feion1992024-07-25  2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第十二条规定:会计工作岗位,可以一人一岗、一人多岗、一岗多人。但出纳人员是不可以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收入、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登记方面的工作。财务和出纳是同一人,主要是小规模企业业务简单,财务机制都不健全,也会考虑综合成本,所以才会出现,其实可以采取外聘兼职会计,尽量避免会计和出纳由一个人负责。拓展资料:出纳是按照有关规定和制度,办理本单位的现金收付、银行结算及有关账务,保管库存现金、有价证券、财务印章及有关票据等工作的总称。从广义上讲,只要是票据、货币资金和有价证券的收付、保管、核算,就都属于出纳。它既包括各单位会计部门专设出纳机构的各项票据、货币资金、有价证券收付业务处理,票据、货币资金、有价证券的整理和保管,货币资金和有价证券的核算等各项工作,也包括各单位业务部门的货币资金收付、保管等方面的工作。狭义的出纳则仅指各单位会计部门专设出纳岗位或人员的各项工作。出纳人员从广义上讲,既包括会计部门的出纳工作人员,也包括业务部门的各类收款员(收银员)。收款员(收银员),从其工作内容、方法、要求,以及他们本身应具备的素质等方面看,与会计部门的专职出纳人员有很多相同之处。他们的主要工作是办理货币资金和各种票据的收入,保证经手的货币资金和票据的安全与完整;他们也要填制和审核许多原始凭证;他们同样是直接与货币打交道,除了要有过硬的出纳业务知识以外,还必须具备良好的财经法纪素养和职业道德修养。所不同的是,他们一般工作在经济活动的第一线,各种票据和货币资金的收入,特别是货币资金的收入,通常是由他们转交给专职出纳的;另外,他们的工作过程是收入、保管、核对与上交,一般不专门设置账户进行核算。所以,也可以说,收款员(收银员)是出纳(会计)机构的派出人员,他们是各单位出纳队伍中的一员,他们的工作是整个出纳工作的一部分。出纳业务的管理和出纳人员的教育与培训,应从广义角度综合考虑。狭义的出纳人员仅指会计部门的出纳人员。

出纳和会计是不兼容岗位,不能兼职。因为会计管账,对会计账簿上的记录可以控制,出纳可以直接控制现金,这样如果两个权限归集到一个人身上的话,那么就可能无法监督,把钱拿走,不入账,这个对企业来说是比较危险的。

这主要是考虑到会计工作的一个原则:即钱账分管原则意思是管钱的不管帐,管账的不管钱,这样会计和出纳就可以互相制约,把财务风险降到最低。你说的不相容应该是从这个角度考虑的。因为如果既管钱又管账,那自己往口袋里装贰佰一千什么的,然后再在账目上多记一笔,或是在某笔上多加上点,贪污挪用公款都是很简单的了。所以这也是出纳工作中的内部牵制原则。希望我的回答能解释您的疑惑。

企业经营要保障自有资金的安全:1、会计人员负责做帐,并保管财务章(还有些公司财务主管保管私章);2、出纳人员负责现金、银行票据等业务;如果两个岗位不相互制约是很可怕的。这样相关人员可以做假账,同时用财务章/私章制有效的支票,领取公司资金,然后离开公司。由于和日常业务相同,银行也不会有任何疑问;同时在领导查帐时,核对资金也很难发现问题。等发现问题时,恐怕早人去楼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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