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会计土地使用税

feion1992024-07-25  6

城镇土地使用税会计分录,计提城镇土地使用的时候,借税金及附加城镇土地使用税,贷应交税费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后上交,借应交税费城镇土地使用税,贷银行存款。城镇土地使用税是指国家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对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以其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照规定的税额计算征收的一种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概括

开征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利于通过经济手段,加强对土地的管理,变土地的无偿使用为有偿使用,促进合理、节约使用土地,提高土地使用效益,有利于适当调节不同地区、不同地段之间的土地级整收入,促进企业加强经济核算,理顺国家与土地使用者之间的分配关系。

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是纳税人。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其土地的实际使用人和代管人为纳税人。土地使用权未确定的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其实际使用人为纳税人,土地使用权共有的,共有各方都是纳税人,由共有各方分别纳税。

初级会计计算公式:(一)增值税1、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 此处税率17%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税率)2、进口货物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税率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3、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二)消费税1、一般情况应纳税额=销售额×税率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消费税率)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税率)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2、从量计征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单位税额(三)关税1、从价计征应纳税额=应税进口货物数量×单位完税价×适用税率2、从量计征应纳税额=应税进口货物数量×关税单位税额3、复合计征应纳税额=应税进口货物数量×关税单位税额+应税进口货物数量×单位完税价格×适用税率(四)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准予扣除项目金额应纳税所得额=利润总额+纳税调整增加额—纳税调整减少额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月预缴额=月应纳税所得额×25%月应纳税所得额=上年应纳税所得额×1/12(五)个人所得税1、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使用税率—速算扣除数2、稿酬所得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使用税率×(1-30%)3、其他各项所得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使用税率(六)其他税收1、城镇土地使用税年应纳税额=计税土地面积(平方米)×使用税率2、房地产税年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1.2%或年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2%3、资源税年应纳税额=课税数量×单位税额4、土地增值税增值税=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扣除项目应纳税额=∑(每级距的土地增值额×适用税率)5、契税应纳税额计税依据×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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