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现行的会计制度财政部制定的会计制度 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是指国务院财政部门根据《会计法》制定发布的关于会计核算、会计监督、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以及会计工作管理的制度。它是国务院财政部门在其职权范围内依法制定、发布的会计方面的法律规范,包括各种会计规章和会计规范性文件。
财务内部控制的内容主要包括会计控制以及管理控制中与财务相关的内容。会计控制是企业财务内部控制的核心,企业经营状况,最终是需要由会计信息而反应出来的。
管理控制是企业集团在组织财务管理活动中所形成的各种制度和程序的总称,它确定了财务管理中的权限安排、信息传递路线等,从而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企业财务管理效率。
1、交通规费收入及解缴管理制度
交通规费是征稽部门根据国家及自治区有关的政策,规定向有车单位和个人征集的资金,是进行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主要资金来源,为做好规费收入的解缴工作,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货币资金主要是指单位的现金、银行存款等,为加强货币资金管理和对经济活动的监督,确保货币资金有计划地合理使用,特制定本办法。
3、专用基金管理制度
专用基金是单位具有特定来源和专门用途的可自行掌握 的自有资金。为加强对专用基金的管理,严格按照国家及部 门的有关规定管理和使用专用基金,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4、经费管理制度
经费是征稽部门从事正常业务需的办公费、车辆使用费、印刷费、业务费、宣传费、设备购置费等以及按规定支付给职工个人的工资,奖金、补贴等费用。
5、财务收支审批制度
凡购买办公用物品等,由处长审批。正常性开支的水电费及零星的票证、帐本、报表等印刷费由经办人验收,处长审批。各部门需订购的业务学习资料、书籍工具书、由处长审批;
经核定标准后的正常性经费支出,报知处长审批,属非止常性拔款,预先报知处长,经处长批复后,按批复办理。
扩展资料:
根据交通规费征收的特点,处里设财务科,财务工作由处长主管,下设科长、规费会计、经费会计、出纳、审计岗位,处下属各所、队设财务室,设规费会计、出纳,处长对财务科工作全面负责,领导会计人员和单位其他人员认真执行会计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督促内部会计管理制度的贯彻实施,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保障会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对忠于职守、做出显著成绩的会计人员进行表彰奖励。
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货币资金主要是指单位的现金、银行存款等,为加强货币资金管理和对经济活动的监督,确保货币资金有计划地合理使用,特制定本办法。
一、现金管理
1、严格执行国家现金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加强现金管理。
2、现金收入的来源有:从银行提取的现金;职工归还的各种借款;其他收入。单位库存现金额规定在银行核定的限额内的,超出限额部分要及时送存银行,禁止个人挪用单位现金和白条抵充现金。
3、现金开支的范围有:对职工个人的工资、奖金、福利费、补贴差费、补助费、备用金、差费借款等以及向不能转帐的单位和个人购买物品或支付劳务报酬。
超出现金支付范围的,必须通过银行转帐支付。
4、对处单位错转入的款项以及应退的各种款项,一律通知银行汇退,不得用现金退什。
5、出纳办理的现金收支业务,必须以会计审核签认的会计凭证为依据。职工个人清款单预借的现金要经领导签字批准,否则不予支付。
6、职工因公出差预借现金,及时办理报销手续。清算结款,任何人不能长期拖欠借款。
7、出纳员对已办理收支业务的原始凭证要分别加盖“ 收讫”和“付讫”戳记。
8、出纳员要根据记帐凭证及时登记现金日记帐和银行存款日记帐,做到日清月结,每月核对库存现金金额,并与总帐核对相符。
9、库存现金要妥善保管,确保安全。出纳员在向银行解提较大额现金时,要加强安全措施。
二、银行存款管理
1、货巾资金的收支业务除按规定可通过现金结算外, 其余一律要通过银行办理结算。
2、严格执行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银行结算办法》和银行有关办理结算规定本单位银行的收支业务。
3、坚持专款专用的原则。经费结算不得挪用规费收入专户存款。
4、不得签发各种空白支票,汇票或交给他人自填。
5、留存银行的印鉴要分开保管,不能一个人保管全套印鉴。
6、出纳要按规定及时登记银行存款日记帐,月终结出发生额和余额,并与银行对帐单,会计总帐核对,对未达帐款要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整相符。发现差错及时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财务内部控制
各单位不一样,根据《会计法》自行制定适合本单位经营特点的制度。现提供我单位的,供参考企业财务管理制度一、 财务管理规则□ 总 则�二、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的财务工作,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公司财务部门的职能是:�(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财务管理制度。�(二)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编制财务计划,加强经营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财务纪律。�(三)积极为经营管理服务,促进公司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四)厉行节约,合理使用资金。�(五)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时完成需要上交的税收及管理费用。�(六)对有关机构及财政、税务、银行部门了解,检查财务工作,主动提供有关资料,如实反映情况。(七)完成公司交给的其他工作。�第三条 公司财务部由总会计师、会计、出纳和审计人员组成。�在没有专职总会计师之前,总会计师职责由会计兼任承担。�第四条 公司各部门和职员办理财会事务,必须遵守本规定。�第五条 总会计师负责组织本公司的下列工作:�(一)编制和执行预算、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拟订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融通资金,有效地使用资金;(二)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公司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三)建立健全经济核算制度,利用财务会计资料进行经济活动分析:�(四)承办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第六条 会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一)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帐、复帐、报帐做到手续完备,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按期报帐。�(二)按照经济核算原则,定期检查,分析公司财务、成本和利润的执行情况,挖掘增收节支潜力,考核资金使用效果,及时向总经理提出合理化建议,当好公司参谋。�(三)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四)完成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第七条 出纳的主要工作职责是:�(一)认真执行现金管理制度。�(二)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超过部分必须及时送存银行,不坐支现金,不以白条抵顶现金。�(三)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帐目,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四)严格支票管理制度,编制支票使用手续,使用支票须经总经理签字后,方可生效。(五)积极与银行配合,做好对帐、报帐工作。�(六)接受会计指导,配合会计做好各种帐务处理。�(七)完成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第八条 审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一)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审计管理制度。�(二)监督公司财务计划的执行、决算、预算外资金收支与财务收支有关的各项经济活动及其经济效益。�(三)详细核对公司的各项与财务有关的数字、金额、期限、手续等是否准确无误。�(四)审阅公司的计划资料、合同和其他有关经济资料,以便掌握情况,发现问题,积累证据。�(五)纠正财务工作中的差错弊端,规范公司的经济行为。�(六)针对公司财务工作中出现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改进建议和措施。�(七)完成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财务工作管理第九条 会计年度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核算结账日为每月的二十五日。第十条 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并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第十一条 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会计事项必须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并根据审核的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会计、出纳员记帐,都必须在记帐凭证上签字。第十二条 财务工作人员应当会同总经理办公室专人定期进行财务清查,保证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相符。第十三条 财务工作人员应根据帐簿记录编制会计报表上报总经理,并报送有关部门。会计报表每月由会计编制并上报一次。会计报表须会计签名或盖章。第十四条 财务工作人员对本公司实行会计监督。�财务工作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第十五条 财务工作人员发现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时,应及时向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书面报告,并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财务工作人员对上述事项无权自行作出处理。第十六条 财务工作应当建立内部稽核制度,并做好内部审计。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和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第十七条 财务审计每季一次。审计人员根据审计事项实行审计,并做出审计报告,报送总经理。第十八条 财务工作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总经理办公室主任、主管副总经理监交。第十九条 实行会计电算化及微机记账,应报经财政部门批准并报送主管税务部门备案。□ 支票管理第二十条 支票由出纳员或指定专人保管。在无正规结算发票或收款收据情况下使用支票,应填写“支票领用单”,经总经理批准签字,然后将支票按批准金额填写,加盖印章、填写日期、收款单位、用途,领用人在支票领用簿上签字备查。支票付款后,支票领用人凭指定负责人审批的正规票据在支票登记簿上注销领用的支票。 如直接结算货款,则根据总经理签批的正规发票或收款收据,由支票领取人在支票存根上签字备查。第二十一条 出纳人员对签发的支票负责催收相应正式票据,对逾月收不到相应票据的,出纳人员有权拒绝为该支票领用人办理同类业务,否则出纳人员承担相关后果。第二十二条 业务人员借支公司款项逾月后,财务人员要及时催收,并有权在其工资中全额扣收。� 第二十三条 出纳人员每日应填制《资金日报表》,次日报送总经理。第二十四条 公司出纳人员支付(包括公私借用)每一笔款项,不论金额大小均须总经理签字。总经理外出,经同意后可先付款后补签。��□ 现金管理第二十五条 公司可以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一)职员工资、津贴、奖金;�(二)个人劳务报酬;�(三)出差人员必须携带的差旅费;�(四)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五)总经理批准的其他开支。�前款结算起点定为1000元,结算规定的调整,由总经理确定。第二十六条 除本规定第二十五条外,财务人员支付个人款项,超过使用现金限额的部分,应当以支票支付;确需全额支付现金的,经会计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支付现金。第二十七条 公司固定资产、原材料、大宗办公用品、劳保用品、福利必须采取转帐结算方式,不得使用现金。第二十八条 日常零星开支所需库存现金限额为5000元。超额部分应存入银行。第二十九条 出纳人员支付现金,从公司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从银行存款中提取。�第三十条 财务人员从银行提取现金,应当填写《现金领用单》,并写明用途和金额,由总经理批准后提取。第三十一条 公司职员因工作需要借用现金,需填写《借款单》,经会计审核,交总经理批准签字后方可借用。超过还款期限即转作私人借用处理,在工资中扣还,并按逐月欠款金额,每月扣罚5%。第三十二条 符合本规定第二十五条的,凭发票、工资单、差旅费单及公司认可的有效报销或领款凭证,经手人签字,会计审核,总经理批准后由出纳支付现金。第三十三条 发票及报销单经总经理批准后,由会计审核,经手人签字,金额数量无误,填制记帐凭证。第三十四条 工资由财务人员依据各部门每月提供的工资计算资料编制工资发放明细表,交劳资人员审核,总经理签字通过,财务人员按时发放工资。第三十五条 差旅费及各种补助单(包括领款单),由部们负责人审核内容的真实性,会计复核无误后送总经理签字,交出纳员付款。第三十六条 无论何种汇款,出纳人员都必须根据有效单据办理。�第三十七条 出纳人员应当建立健全现金帐目,逐笔记载现金支付。帐目应当日清月结,每日结算,帐款相符。��□ 会计档案管理�第三十八条 凡是本公司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会计文件和其他有保存价值的资料,均应归档。第三十九条 会计凭证应按月、按编号顺序每月装订成册,标明月份、季度、年起止、号数、单据张数,由会计及有关人员签名盖章(包括制单、审核、记帐、主管),由总经理指定专人归档保存,归档前应加以装订。第四十条 会计报表应分月、季、年报、按时归档,由总经理指定专人保管,并分类填制目录。第四十一条 会计档案不得携带外出,非会计人员凡查阅、复制、摘录会计档案,须经总经理批准。�□ 处罚办法第四十二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视情节对财务人员予以警告、记过、记大过处分:�(一)超出规定范围、限额使用现金的或超出核定的库存现金金额留存现金的;�(二)用不符合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凭证顶替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的;�(三)未经批准,擅自支付款项的;�(四)利用帐户替其他单位和个人套取现金的;�(五)违反本规定条款认定应予处罚的。�第四十三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财务人员应予解聘。�(一)违反财务制度,造成财务工作严重混乱的;�(二)保留帐外款项或挪用公司款项的;�(三)伪造、变造、谎报、毁灭、隐匿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的;�(四)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或虚报冒领、取公司财物的;�(五)弄虚作假、营私舞弊,非法谋私,泄露秘密及贪污公司款项的;�(六)在工作范围内发生严重失误或者由于玩忽职守致使公司利益遭受损失的; �(七)有其他渎职行为和严重错误,应当予以辞退的。 (八)违反本条款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附 则第四十四条 本规定由总经理办公会负责解释。第四十五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二、出纳工作处理准则第一条 本处理程序包括现金及银行存款收入与支出等作业。第二条 为便于零星支付起见,可设备用金,采用定额制,其额度由总经理核定,备用金由出纳经管。第三条 备用金根据合法有效的原始单据支付,出纳员对单据的有效性负责。第四条 提取备用金,应当填写《现金领用单》,并写明用途和金额,由总经理批准后提取。第五条 公司一切支出,均须总经理核定后支付。第六条 凡单笔现金超过5000元的收款业务,必须在两日内单笔存入银行。第七条 凡支付往来款业务,须经会计(记账)人员签字核实。第八条 结算货款超限额支付现金,须总经理在结算票据上注明。第九条 非临时采购业务,本公司人员不得代领货款;如需代领,收款单位须盖章授权,授权书随单笔结算票据保存。第十条 支付款项中,现金及支票必须取得收款人合法有效的单证;银行汇款可以按自制有效的凭据办理。第十一条 支付款项应在单证上留下领款人印记,付讫后加盖付讫戳记。第十二条 本公司支付款项的付款程序,依照下列办法办理。�(一)原始凭证的审核:�1.直接入库款项:应根据规定的合法发票(增值税、普通),以及收到货物的入库单、验收单等,经办部门同意,会计人员审核确认、总经理签批后办理。�2.预付、暂付款项:应根据合同或核准文件,由经办部门填写申请单,注明合同文件字号,总经理签批后办理。 3.应付款项:应根据合法有效的单据(发票、收款收据),及相关的入库单、验收单等,经会计人员审核确认,总经理签批后办理。�4.一般费用:应根据发票、收据或内部凭证,经有关主管签章证明及核准,总经理签批后办理。 5.审核者责任:经办部门对业务的真实性负责;会计人员对发票的合法性及应付款项的真实性负责;总经理对付款的确定性负责;出纳人员对付款凭据的有效性负责。(二)会计凭证的核准:�1.会计部门应根据原始凭证填制。�2.会计部门填制会计凭证前,应先对原始凭证的合法性及有效性进行审核。�3.经审核无效的原始凭证会计人员应退给出纳人员,并书面报告总经理;出纳人员收到退回的原始凭证,应在会计的书面报告上签字确认,并按书面报告列明的原因及时通知经办人补办相关手续。第十三条 银行存款管理1.开设银行账号必须符合中国人民银行的管理要求和公司的实际需求。 2.开设银行账号必须经总经理的书面同意。 3.开设银行账号的相关资料作为会计档案处理 4.银行间划款,必须进行书面申请,列明金额及原因,由总经理签批。 5.美元结汇视同银行间划款处理。 6.根据银行对账要求,定期及时对账,保存银行对账单及银行余额调节表。第十四条 本公司各项支出的付款日期如下:�(一)国内采购货款的付款,每月25日付款一次(节假日顺延),但以原始凭证经核准后于付款日前5日送达会计部门者为限。�(二)一般费用的付款:经常发生的费用,仍以前项期限办理,内部员工费用,每天支付的,以原始凭证齐全并经核准者为限。�(三)工资的付款:每月X日以现金(存款)方式支付。��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支付者,须由经办部门报呈总经理批准后,再予支付。(四)固定期缴费项目:包括应交税金、电费、电话费、其他年金费用,此类费用经办部门在得知具体金额后,在缴费期限前及时通知会计部门,由会计部门作出“必须资金支出计划”,报送总经理知晓,可先付款,后补办付款手续。�第十五条 凡依法应扣缴的税款及费用,若因主办人员的疏忽发生漏扣、漏报、或短扣、短报、等情况发生致使遭受处罚的,其滞纳金由主办人员及其直属主管负责赔偿。
1、控制环境
即指对建立或实施某项政策发生影响的各种因素,主要反映单位管理者和其他人员对控制的态度、认识和行动。具体包括:管理者的思想和经营作风;
单位组织结构;管理者的职能及对这些职能的制约;确定职权和责任的方法;管理者监控和检查工作时所用的控制方法;人事工作方针及实施措施;影响本单位业务的各种外部关系等。
2、控制程序
即指管理者所制定的方针和程序,用以保证达到一定的目的。它包括下列内容:经济业务和经济活动批准权;明确有关人员的职责分工,并有效防止舞弊;凭证和账单的设置和使用,应保证业务和活动得到正确的记载;财产及其记录的接触使用要有保护措施;对已登记的业务及其计价要进行复核等。
3、会计系统
即指单位为了汇总、分析、分类、记录、报告单位的业务活动,并保持对相关资产与负债的受托责任而建立的方法和程序。有效的会计系统应当能做到:确认并记录所有真实的经济业务;及时并充分详细地描述经济业务的价值,以便在财务会计报告中记录其适当的货币价值;
确定经济业务发生的期间,以便将经济业务记录在适当的会计期间;在财务会计报告中适当地表达经济业务和披露相关事项。
扩展资料
企业建立与实施有效的内部控制,应当包括下列要素:
1、内部环境。内部环境是企业实施内部控制的基础,一般包括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内部审计、人力资源政策、企业文化等。
2、风险评估。风险评估是企业及时识别、系统分析经营活动中与实现内部控制目标相关的风险,合理确定风险应对策略。
3、控制活动。控制活动是企业根据风险评估结果,采用相应的控制措施,将风险控制在可承受度之内。
4、信息与沟通。信息与沟通是企业及时、准确地收集、传递与内部控制相关的信息,确保信息在企业内部、企业与外部之间进行有效沟通。
5、内部监督。内部监督是企业对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评价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现内部控制缺陷,应当及时加以改进。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内部控制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内部控制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