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pa不独立事务所独立

feion1992024-07-24  14

独立性包括实质上的独立性和形式上的独立性。

1、实质上的独立性是一种内心状态,使得注册会计师在提出结论时不受损害职业判断的因素影响,诚信行事,遵循客观和公正原则,保持职业怀疑态度。

2、形式上的独立性是一种外在表现,使得一个理性且掌握充分信息的第三方,在权衡所有相关事实和情况后,认为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项目组成员没有损害诚信原则、客观和公正原则或职业怀疑态度。

独立性的总体要求:

1、注册会计师执行审计和审阅业务以及其他鉴证业务时,应当从实质上和形式上保持独立性,不得因任何利害关系影响其客观性。

2、会计师事务所在承办审计和审阅业务以及其他鉴证业务时,应当从整体层面和具体业务层面采取措施,以保持会计师事务所和项目组的独立性。

审计独立性意义

在财务报表审计的委托代理关系中,理论上是公司的财产所有者委托审计师审计,但实际上是公司的经理人在控制审计师的选择,是经理人在委托审计师审计。

从而影响了注册会计师独立客观的发表意见。在这种委托代理关系的制度安排中,最核心的问题是注册会计师必须独立于被审计对象及其他利益关系人。

以上内容参考 百度百科——审计独立性

提高注册会计师审计独立性需要从多个方面做起:培育健康规范的审计市场、平衡审计关系、合理规范事务的审计范围、确保注册会计师与客户之间的独立性等。\t合理规范事务的审计范围\t混业经营是破坏注册会计师审计独立性的首要原因。当注册会计师介入到企业的管理中时,势必影响其保持独立、客观和公正。因此而禁止注册会计师从事非鉴证业务还不太符合我国国情,也不利于拓宽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范围等。在不影响双方的情况下,可以对非鉴证业务加以规范。如:将审计业务和非鉴证业务由不同的注册会计师承担。\t确保注册会计师与客户之间的独立性\t如果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或股东与被审计单位不独立,则会计师事务所不能承接对该被审计单位的审计和其他鉴定业务;如果会计师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和被审计单位不独立,则该注册会计师应当回避。更多关于如何提高注册会计师审计独立性,进入:查看更多内容

独立性是审计职业存在和发展的必要条件,没有审计的独立性,就没有审计的权威性,也就没有公众的信任,最后失去审计职业存在的价值。注册会计师审计独立性一直是人们重点关注的问题。就我国现实状况而言,由于多方面原因,注册会计师审计独立性受到严重影响,导致社会公众对注册会计师审计质量的种种批评,这不仅使注册会计师职业的发展前景蒙上了阴影,而且造成了审计工作的实质性目的得不到很好的实现。因此必须采取有力措施,提高注册会计师审计独立性。   注册会计师审计独立性及制约因素分析   审计是一项具有独立性的经济监督活动。独立性是审计有别于其他经济监督的最根本特征。并且,独立性是客观性、公正性的基础和保证。审计的独立性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组织机构独立,即审计机构应独立于被审计单位;地位独立,即审计机构及人员具有独立的身份,与被审计单位不存在任何直接经济利益关系;经济独立,即审计机构的经济来源要有法律法规作为保证,不受被审计单位制约;行使职权独立,即审计机构及人员在执行审计业务时,应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不依外力,不受外界约束和干扰,客观、公正地地发表审计意见。   注册会计师审计是我国审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独立于政府、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在我国审计体系中独立性最强,并且为社会公众所认可。但近年来,注册会计师审计独立性已呈逐渐弱化的态势。导致这一现象的原因可归结为以下几方面:一是企业对高独立性审计的自愿需求不足。许多企业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只是出于守法要求,因为法律规定上市公司财务报告必须经过注册会计师审计,很少有企业是想利用审计结果去改善企业经营和财务状况,因此对于聘请高独立性审计服务,企业并不热心。二是利益驱动。由于会计师事务所由客户选聘并支付费用,当其自身的经济利益与审计独立性发生冲突时,注册会计师很难无视或放弃自身利益,去违背客户意愿,客观披露他所发现的问题,维护审计的独立性。三是提供非审计服务。会计师事务所除为企业提供的审计服务之外,也会提供非审计服务,且近年来非审计服务比重逐年上升,并开始同审计服务一起成为事务所的主营业务,由于注册会计师在审计业务之外与客户存在经济利益关系,其审计独立性无疑大受影响。四是我国注册会计师的监管力度不够,注册会计师舞弊被查处的风险较低。目前对违规会计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的追究力度不够,执法不严,以至于虚假的审计报告层出不穷。此外,会计师事务所内部结构治理、注册会计师职业素养等也对注册会计师审计独立性深具影响。   提高注册会计师审计独立性的对策   1、提高企业对高独立性审计的自愿需求。高独立性审计意味着能提供较高质量的审计服务,上市公司作为被审单位要从审计的监督作用出发,对审计报告予以正确的认识,提高对审计服务独立性的要求,利用审计结果改善公司的经营策略和财务管理,从审计结果中提取有效信息,对业务的开拓与发展做出正确的决策。如果市场具备对高质量审计服务的自愿需求,必会推动事务所注重审计声誉,提高审计质量。   2、改革审计付费方式。现阶段会计师事务所由被审计单位直接支付费用,成为了事务所的“衣食父母”。 如此的经济依赖关系,难免让大众对审计结果的独立性打上问号。对此,可考虑改变现行审计付费方式,由被审计单位将审计费用预先付给当地的行业主管部门或注册会计师协会,然后由行业主管部门或注协对审计质量进行鉴定,之后再决定是否支付给会计师事务所。或者设立一个专门的管理机构,统一负责事务所审计费用的支付管理。考虑到审计报告的最终受益人是股东,债权人,政府以及社会潜在投资者,因此审计费用可来源于被审计单位的股东,债权人和政府补贴,被罚会计师及事务所的罚金等。如此,切断事务所与被审单位的经济依赖关系,必有利于事务所保持真正独立性。   3、拆分审计业务与非审计业务。非审计业务会影响审计的独立性,因此拆分审计业务和非审计业务相当必要。事务所应通过提高审计服务质量提升审计的核心竞争力以取得更多市场份额,而不是舍主业靠副业谋求发展。可通过以下措施促使事务所尽快淡出非审计服务领域:其一,加强对同时提供的非审计服务比重和类型的信息披露;其二,限定审计师从单个客户获得收入的最高数额;其三,对一些影响审计独立性的非审计服务类型进行限制。   4、完善会计师事务所的内部管理体制,保证注册会计师审计的独立性。具体措施如下:一是建立一套规范的事务所内部治理结构;二是建立岗位责任制,明确各职能部门的职责、权限,防止职能交叉、权责不明的区域出现;三是完善对员工的激励措施,加强对员工的有效激励;四是加强业务培训,及时更新执业人员的业务知识,不断提高执业会计师的综合素质。   5、加强监管力度,提高事务所注册会计师的违规代价。只有增加违规成本,使违规者承担的责任大于预期的违规收益,才会有效地遏制和威慑违法行为。要加大对违法注册会计师的惩罚力度,对违法违纪案件向社会曝光,使全社会共同监督注册会计师的执业活动。   6、培养注册会计师的公众利益观念。目前,我国会计师事务所的公众利益意识淡薄,导致了全社会对注册会计师行业的信任危机,重塑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的职业形象势在必行。注册会计师在执业时应保持高度的社会责任感,时时   以社会公众利益为重,视维护公众利益为己任。如此,注册会计师才能自觉保持独立性,才能真正取信于社会公众,才能重塑起受人尊敬和受人信赖的公众形象,注册会计师事业才能健康发展。   (作者单位:湖北楚星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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