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 每日一练-2019年税务师职称考试
1.(多选题)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所得中,属于企业所得税征税对象的有( )。
A.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其机构、场所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
B.居民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
C.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
D.居民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
2.(单选题)
甲企业为创业投资企业,2014年2月采取股权投资方式向乙公司(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投资300万元,至2016年12月31日仍持有该股权。甲企业2016年在未享受股权投资应纳税所得额抵扣的税收优惠政策前的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为2 000万元。已知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甲企业享受股权投资应纳税所得额抵扣的税收优惠政策。计算甲企业2016年度应缴纳企业所得税税额的下列算式中,正确的是( )。
A.(2 000-300)×25%=425(万元)
B.(2 000-300×70%)×25%=(万元)
000×70%×25%=350(万元)
D.(2 000×70%-300)×25%=275(万元)
3.(单选题)
甲公司为居民企业,2017年度境内应纳税所得额1 000万元,来源于M国的应纳税所得额300万元,已在M国缴纳企业所得税税额为60万元,已知甲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计算甲公司2017年度应缴纳企业所得税税额的下列算式中,正确的是( )。
000×25%=250(万元)
B.(1 000+300)×25%=325(万元)
C.(1 000+300)×25%-60=265(万元)
000×25%-60=190(万元)
4.(单选题)
甲公司2015年应纳税所得额为1 000万元,减免税额为10万元,抵免税额为20万元。已知甲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则下列甲公司2015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中,正确的是( )。
000×25%-20=230(万元)
000×25%-10-20=220(万元)
000×25%-10=240(万元)
000×25%=250(万元)
5.(单选题)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下列所得中,以收入金额减除财产净值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的是( )。
A.转让财产所得
B.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C.股息所得
D.租金所得
【 参考答案及解析 】
1.【答案】ABD。
解析:居民企业的征税对象——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
非居民企业的征税对象(1)对于在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要就其来源于境内,及发生在境外但与境内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2)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知识点】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
2.【答案】B。
解析: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两年以上的,可以按照其投资额的70%在股权持有满两年的当年抵扣该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因此该企业当年的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2 000-300×70%)×25%=(万元)。
【知识点】税收优惠政策
3.【答案】C。
解析:居民企业境内境外所得都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对于已在境外交过税的所得可以允许抵免境内应纳税额,抵免限额=境外税前所得额×25%,未超过限额据实抵免。因此该企业本年应纳税额=(1 000+300)×25%-60=265(万元)
【知识点】应纳税额计算
4.【答案】B。
解析: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减免税额-抵免税额。
【知识点】应纳税额计算
5.【答案】A。
解析:转让财产所得以收入金额减除财产净值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取得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和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全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知识点】应纳税所得额
《经济法》每日一练-2022年中级会计师考试
1.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是( )。
A.海水养殖
B.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
C.中药材的种植
D.远洋捕捞
2.甲企业为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假设2019年甲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为300万元。甲企业当年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额为( )万元。
3.甲企业2018年委托非关联境外B企业研发新产品,支付给B企业的研发费用110万元,甲企业境内符合加计扣除条件的研发费用120万元。上述费用均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规定,甲企业2018年准予在税前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是( )万元。
4.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取得的下列所得中,实际适用10%的企业所得税税率的是( )。
A.与境内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境内所得
B.与境内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境内所得
C.与境内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境外所得
D.与境内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境外所得
5.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非居民企业从中国境内取得的下列所得中,不以收入全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的是( )。
A.股息、红利
B.转让财产所得
C.租金
D.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参考答案及解析】
1.【答案】A。解析:B、C、D项免征企业所得税。
2.【答案】C。解析:(1)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2)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甲企业应缴纳企业所得税税额=100×25%×20%+(300-100)×50%×20%=25(万元)。
3.【答案】C。解析:(1)委托境外进行研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按照费用实际发生额的80%计入委托方的委托境外研发费用。委托境外研发费用不超过境内符合条件的研发费用2/3的部分,可以按规定在企业所得税前加计扣除;(2)甲企业委托境外研发费用=110×80%=88万元,甲企业境内符合条件的研发费用2/3部分:120×2÷3=80万元,甲企业可加计扣除的委托境外研发费用为80万元;(3)2018年,甲企业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金额:(120+80)×75%=150万元。
4.【答案】B。解析:(1)D项:不需要在我国缴纳企业所得税;(2)A、C项:按2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5.【答案】B。解析:上述非居民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和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全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取得的转让财产所得,以收入全额减除财产净值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