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会计师税法考试给部分税率,比如消费税的税率、关税的税率、资源税的税率和车辆税的税率等等,其它的税率建议自己记忆。 在注册会计师税法考试中,有些税率考试中会给出,比如消费税的税率、关税的税率、资源税的税率、车辆购置税的税率、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税率、耕地占用税的税率、契税的税率、个人所得税的工资薪金税率、个人所得税的经营所得税率,其余的都需要考生背下来。
[经典例题] x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7%,消费税税率为10%。存货计价采用先进先出法,期末计价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法,并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008年末,除A原材料发生减值外,其他存货均未发生减值。该公司2007年12月31日部分账户余额资料如下:“原材料——A材料”账面余额为100万元,“存货跌价准备——A材料”账面余额为10万元,“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借方余额为15万元,该借方余额均可用下月的销项税额抵扣。2009年1月发生如下业务: (1)收购免税农产品作为原材料,实际支付款项150万元,产品已验收入库,款项已经支付。假定采用实际成本进行材料的日常核算,该产品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按买价的13%计算确定。 (2)从甲公司购入生产用的A原材料一批,价款600万元,增值税款102万元,货款已支付。购入材料过程中支付运费5万元(可按7%作为进项税额),A原材料已到达验收入库。 (3)接受丙企业委托,加工一批B应税消费品(加工业务属于正保公司的主营业务之一),丙企业交来的原材料成本为万元,该加工业务本期已完工,实际发生加工费用15万元(不含增值税)。这批B产品按照正保公司同类的B产品售价计算价值60万元。丙企业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7%。有关款项的收付已经办妥。 (4)销售应税消费品B产品一批,销售价格为1000万元(不含增值税),实际成本为860万元,提货单和增值税专用发票已交购货方,货款尚未收到。该销售已符合收入确认条件。 (5)本期建造厂房领用生产用A原材料100万元,其购入时支付的增值税为17万元。该工程同时又领用本公司生产的应税消费品B产品,该产品实际成本为75万元,计税价格为90万元。 (6)收回委托加工的C原材料一批并验收入库,C原材料系消费税的应税物品。该委托加工材料为上月发出,发出原材料的成本为15万元。本期收回时以银行存款支付受托加工企业加工费3万元(不含增值税),同时支付其代收代缴的消费税,但受托加工企业无与C原材料同类的物品。收回委托加工的C原材料用于生产应交消费税产品B产品。 要求: (1)根据上述资料编制有关会计分录(不考虑除增值税、消费税以外的其他税费); (2)计算本月应交增值税额和应交消费税。 [例题答案] (1)编制会计分录: ①购进免税农产品,根据税法上的相关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业生产者销售的农业产品,或者向小规模纳税人购买的农产品,准予按照买价的13%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从当期销项税额中扣除: 借:原材料 (150-150*13%)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50*13%) 贷:银行存款 150 ②借:原材料——A材料 (600+5*93%)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02+5*7%) 贷:银行存款 707 ③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15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5*17%) 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6(60*10%) ④借:应收账款 117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70 借:主营业务成本 860 贷:库存商品——B产品 860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100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100 ⑤借:在建工程 117 贷:原材料——A材料 1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17 借:在建工程 贷:库存商品——B产品 75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90*17%) 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9(90*17%) ⑥C原材料应交消费税的计税价格=(15+3)/(1-10%)=20(万元),应纳消费税=20×10%=2(万元) 借:委托加工物资 3 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2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3*17%) 贷:银行存款 借:原材料——C材料 18 贷:委托加工物资 18 (2)计算本月应交的增值税和应交消费税: 应交增值税=()-()=(万元) 应交消费税=6+100+9-2=113(万元) [例题总结与延伸] 本例题涵盖购销、委托加工、受托加工以及视同销售等一些业务中增值税和消费税的处理。要特别注意委托加工业务中,收回的委托加工物资的消费税,在存在同类消费品的市场价格时,优先采用市场价格作为计算消费税的依据;如果没有同类消费品的市场价格,要用组成计税价格作为计算消费税的依据。 在处理各种业务时,要根据不同业务的性质,考虑各种税费的核算,不要混淆。这主要从各种税费的纳税范围来考虑,涉及到一些基本的税法知识,也需要大家去了解。
在注册会计师考试的备考过程中,税法属于比较简单的科目,想要在注册会计师考试过程中顺利通过考试,就要注重平时的积累,下面我为大家提供注册会计师《税法》公式,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般纳税人当期应纳增值税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小规模纳税人当期应纳增值税额=当期销售额×征收率(5%、3%)
扣缴义务人应扣缴税额=接受方支付的价款÷(1+税率)×税率
一、销项
1.销项税=销售额×税率(17%、11%、6%、0%)
不含税销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一般)
不含税销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小规模)
2.视同销售情形下销售额的确定:
(1)纳税人最近时期销售同类货物或者应税行为的平均价格;
(2)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销售同类货物或者应税行为的平均价格;
(3)组税价=成本×(1+成本利润率);
组税价=成本×(1+成本利润率)+消费税=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税率)
3.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小规模纳税人(除其他个人外)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纳税人销售旧货应纳税额增值税=售价÷(1+3%)×2%
4.差额计税
(1)金融商品转让:
销售额=卖出价-买入价
①提供融资租赁服务(三方关系):
销售额=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借款利息(包括外汇借款和人民币借款利息)-发行债券利息-车辆购置税
②提供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两方关系):
销售额=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含本金)-扣除对外支付的借款利息(包括外汇借款和人民币借款利息)-发行债券利息
(2)建筑服务
①一般计税方式建筑服务:
应纳税额=(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1+11%)×11%
②简易计税方式建筑服务:
应纳税额=(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费)÷(1+3%)×3%
(3)不动产租赁经营
①一般计税方式:
应纳税额=含税销售额÷(1+11%)×11%
②简易计税方式:
应纳税额=含税销售额÷(1+5%)×5%
【提示】税收优惠:个体户、自然人出租住房应纳税额=租金÷(1+5%)×
(4)房地产企业转让不动产
①一般计税方式
应纳税额=(含税全价-土地价)÷(1+11%)×11%
②简易计税方式
应纳税额=含税全价÷(1+5%)×5%
(5)非房开企业转让不动产
①一般计税方式
应纳税额=含税全价÷(1+11%)×11%
②简易计税方式
应纳税额=含税全价÷(1+5%)×5%
【提示】一般纳税人转让营改增取得前不动产、小规模纳税人转让取得的不动产计算应纳税额时销售额为(含税全价-原价)
(6)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简易)
应纳税额=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1+3%)×3%
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差额)
应纳税额=(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费用)÷(1+5%)×5%
5. 进口货物应纳税额=(关税完税价+关税)÷(1-消费税)×增值税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