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益法和成本发是长期股权投资后续计量的两种方法。
权益法是指对于对于能够实施重大影响或者共同控制的投资方而言,只要被投资公司实现利润就要投资收益,成本法是对于被投资公司具有控制权或者其对于被投资单位不具有重大影响或共同控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
成本法,只要在被投资公司支付现金股利是才确认投资收益。权益结合法与购买法是针对企业合并编制合并财务报表而言。
权益结合法,适用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而言,直接按照被合并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过到合并财务报表中。购买法相当于将企业放在市场中进行买卖,适用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被购买方的资产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扩展资料:
当投资公司对被投资公司经营活动有重大影响能力时采用的股权投资会计处理方法,即长期股权投资账户随着投资公司在被投资公司中权益变动而加以调整,真实反映在被投资公司所拥有权益的一种方法。国际上一般在投资比例达到或超过20%或25%时,采用权益法。
在权益法下,投资企业的投资收益就是在被投资企业税后利润中按其持有被投资企业发行在外股份的比例应分得的数额,而不管投资企业是否以股利形式分配利润。
权益法的理论依据即使被投资企业取得利润后未分派股利,被投资企业的股东权益毕竟增加了;权益法强调控股公司与附属公司之间的经济实质关系,即它们在会计上已经构成了一个独立的经济实体,因此投资收益应在被投资企业发生利润或亏损时确认入账,
而不需等到被投资企业实际支付股利时才予入账,这一做法更符合权责发生制的要求;及时地真实地反映公司在被投资公司所拥有的权益,就不能将附属公司支付的股利看作控股公司的投资收益,而应将它视为控股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的部分变现,因而应是部分收回在附属公司的投资。
采用权益法,能真实地反映投资公司在被投资公司权益中所占的实际份额,并可防止人为地操纵利润,但由于投资公司与被投资公司毕竟是两个独立的法人,权益法的处理与法律现实相悖,所以国外一般在投资企业能对被投资企业的股利方针施加举足轻重的影响时,才采用权益法。
权益法可分为简单权益法与复杂权益法两种。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权益法
成本法转权益法——增加投资 1.调整思路 成本法专权益法调整的精髓在于:原持有投资按照两次购买之间应享有的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的份额进行追溯调整,这个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份额由三部分组成:净损益影响、资本公积影响和资产评估价值变化影响。 大体的调整思路就是从初始投资开始到再次投资之间的交易或者事项按照权益法核算,确定出权益法下长期股权投资各个明细的金额。对于净损益影响部分不仅需要区分净利润影响,更要注意现金股利的影响,因为现金股利不仅影响了“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明细,也可能影响到“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明细和投资收益明细;对于资本公积和资产评估价值变化的处理,增加投资转换为权益法核算下全部追溯调整为“长期股权投资-其他权益变动”,处理上没有什么难点。2.初始投资成本 始投资成本的确认要按照权益法对于成本法初始投资进行处理:初始投资成本和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高者确认投资成本。 投资成本大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公允价值份额的,按照初始投资成本作为成本明细;投资成本小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公允价值份额的,按照公允价值份额确认,差额调整期初留存收益。 3.确认初始成本明细 例题1、正保公司07年初投资乙公司1000万取得10%股权,投资当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9500万,08年初追加投资取得15%股权。 1)、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9500万: “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明细为长期股权投资入帐价值=1000万(初始投资成本大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按照高者入帐) 2)、如果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12000万: “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明细为1200万(公允价值份额大于初始投资成本,入帐价值为1200万) 4.公允价值变动份额 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变动份额需要区分:净利润影响、现金股利影响、资本公积影响和资产评估价值影响几个部分。 其中净利润影响的是“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明细; 现金股利影响“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和“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明细; 资本公积和资产评估价值变化影响“长期股权投资-其他权益变动”明细。 如果是不区分明细科目的追溯调整,主要是掌握成本法和权益法的处理差异,先把权益法独有的处理:净利润确认投资收益和确认其他权益变动解决掉。然后处理现金股利的问题。 现金股利处理是主要的差异点:特别注意权益法下现金股利冲减成本和损益调整的区别。至于对于投资收益确认问题不在考察范围内。 5.各个明细科目分析方法 例题2、接例题1的条件,乙公司07年发放现金股利1000万,当年实现净利润2000万,资本公积由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变动增加1000万,08年发放现金股利1500万,之后投资取得15%股权,取得投资当日乙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11000万。 1)、“长期股权投资-其他权益变动”明细 原持有投资两次购买期间应享有乙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11000-9500)×10%=150,其中净损益影响部分=(-1000+2000-1500)×10%=-50,净损益之外影响部分=150-(-50)=200(其中:资本公积影响部分=1000×10%=100;资产评估价值变化影响部分=200-100=100) 所以再投资时点“长期股权投资-其他权益变动”明细科目金额为200万。 2)、“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明细 07年股利=1000×10%=100,权益法作为成本明细冲减,收到08年股利150万不冲减成本。 所以“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明细贷方100万。 3)、“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明细 净损益影响部分=-50,其中成本明细为减少100,那么损益调整明细增加50,累计减少50万。 所以“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明细为50万 6.综合考虑调整 其实比较简单的调整方法是完全按照权益法从初始投资到追加投资中的交易或者事项进行处理,确定权益法下各个明细科目的金额,然后直接在调整分录借方或者贷方写出各个明细科目金额,然后贷记成本法下在追加投资时候的账面价值就可以了。 实际上追溯调整精髓就在于能够确定权益法下长期股权投资各个明细科目的金额。 7.综合追溯调整分录 综合分析一下:成本法下长期股权投资在再投资时点账面价值=1000-100+50=950;“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明细金额=1000-100=900;“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明细金额=50,“长期股权投资-其他权益变动”明细金额=200,调整分录如下: 借:长期股权投资-成本 900 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50 长期股权投资-其他权益变动 200 贷:长期股权投资 950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200 8.新取得投资 新取得的投资权益法准则确定长期股权投资入帐价值。 需要注意:对于原持有投资和追加投资环节产生的相当于商誉部分或者是营业外收入部分要综合考虑:重点是两次投资是确认不一致的情况,两者金额要相互抵减,按照两次投资商誉和营业外收入的金额相互抵销后的净额确定长期股权投资入帐价值。 9.确认成本明细科目金额 例题3、接例题2的条件,08年初追加投资1700万取得乙公司15%股权,投资当日乙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11000万; 借:长期股权投资-成本 1700 贷:银行存款 1700 如果是投资1600万,初始投资1000万,公允价值份额=950,新投资入帐价值=1600: 借:长期股权投资-成本 1600 贷:银行存款 1600 10、经典例题 例题:正保公司07年初投资5000万持股10%,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48000万,07年发放股利1000万,实现净利润4000万,08年初发放股利2000万,之后追加投资8000万,取得15%的股份,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50000万。要求成本法转为权益法核算的调整分录。 如果区分明细科目追溯调整分析如下: 分析:权益法追溯调整对于两次投资之间的公允价值变动的份额=(50000-48000)×10%=200要确认为追溯调整:净损益影响部分=(4000-1000-2000)×10%=1000×10%=100,剩余的部分100万作为“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追溯调整。 权益法下对于两次现金股利的处理如下:07年收到的股利100万,属于投资以前年度的股利,所以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收到第二年股利200,累计收到股利=300,投资以后到上年度应该享有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利润份额=4000×10%=400万,累计股利小于净利润份额,所以第二次收到的股利全部作为损益调整明细冲减。 因此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权益法下到再投资时候“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明细=5000-1000×10%=4900;“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明细=(4000-2000)×10%=200;“长期股权投资-其他权益变动”明细=100,调整分录: 借:长期股权投资-成本 4900 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200 长期股权投资-其他权益变动100 贷:长期股权投资 5000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90 盈余公积 10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100 如果不区分明细科目的情况下,分析如下: 对于应该享有的公允价值变动的份额=(50000-48000)×10%=200中,净损益影响部分成本法和权益法存在共同的地方也存在差异的地方,所以不区分明细科目的追溯调整要针对差异调整; 而对于其他权益变动100的调整,无论区分不区分明细都要全部追溯调整: 借:长期股权投资 100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100 对于净损益影响部分,其中净利润影响部分=400全部确认投资收益: 借:长期股权投资 400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360 盈余公积 40 对于第一次收到股利成本法和权益法全部作为成本冲减,不存在差异;第二次收到股利200后累计股利=300,成本法下冲回之前冲减的成本100,而权益法下全部作为长期股权投资冲减,调整分录: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270 盈余公积 30 贷:长期股权投资 300 综合上述调整分录后得到完整追溯调整分录: 借:长期股权投资 200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100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90 盈余公积 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