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培训补贴会计分录

feion1992024-07-24  3

放入营业外收入科目。

收到政府补助的会计分录: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总额法

购入设备

借:固定资产

贷:银行存款

收到财政拨款

借:银行存款

贷:递延收益

分摊递延收益

借:制造费用

贷:累计折旧

同时分摊递延收益

借:递延收益

贷:其他收益

出售设备

借:固定资产清理

累计折旧

贷:固定资产

借:银行存款

贷:固定资产清理

资产处置损益

转销递延收益

借:递延收益

贷:营业外收入

净额法

购入设备

借:固定资产

贷:银行存款

收到财政拨款

借:银行存款

贷:递延收益

借:递延收益

贷:固定资产

月末计提折旧

借:制造费用

贷:累计折旧

出售设备

借:固定资产清理

累计折旧

贷:固定资产

借:银行存款

贷:固定资产清理

资产处置损益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区分政府补助应用的期间。

如果政府补助是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会计处理如下:

实际收到时:

借:银行存款

贷:递延收益

弥补亏损时

借:递延收益

贷:管理费用

如果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会计处理如下:

实际收到时: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收益

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

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应当区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应当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法律分析:政府补助准则规定,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营业外收支。政府补助准则不对“日常活动”进行界定。通常情况下,若政府补助补偿的成本费用是营业利润之中的项目,或该补助与日常销售等经营行为密切相关(如增值税即征即退等),则认为该政府补助与日常活动相关。

法律依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第二条 社会救助制度坚持托底线、救急难、可持续,与其他社会保障制度相衔接,社会救助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社会救助工作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时的原则。

第三条 国务院民政部门统筹全国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国务院民政、应急管理、卫生健康、教育、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相应的社会救助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应急管理、卫生健康、教育、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相应的社会救助管理工作。

前两款所列行政部门统称社会救助管理部门。

第四条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有关社会救助的申请受理、调查审核,具体工作由社会救助经办机构或者经办人员承担。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协助做好有关社会救助工作。

支付职工培训费会计分录为: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教育经费贷:银行存款应付职工薪酬的核算:企业应当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应付职工薪酬的提取、结算、使用等情况。该科目的贷方登记已分配计入有关成本费用项目的职工薪酬的数额,借方登记实际发放职工薪酬的数额,包括扣还的款项等;该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应付未付的职工薪酬。“应付职工薪酬”科目应当按照“工资”、“职工福利”、“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性福利”等应付职工薪酬项目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扩展资料确认应付职工薪酬的处理:企业应当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将应确认的职工薪酬(包括货币性薪酬和非货币性福利)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确认为应付职工薪酬。生产部门人员的职工薪酬,记入“生产成本”、“制造费用”、“劳务成本”等科目,管理部门人员的职工薪酬,记入“管理费用”科目,销售人员的职工薪酬,记入“销售费用”科目。计量应付职工薪酬时,国家规定了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的,应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计提。国家没有规定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的,企业应当根据历史经验数据和实际情况,合理预计当期应付职工薪酬。企业以其自产产品作为非货币性福利发放给职工的,应当根据受益对象,按照该产品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确认应付职工薪酬,借记“管理费用”、“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等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科目。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niukebaodian.com/kuaiji/489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