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所有考生须从考前7天起,注册“粤康码”,并自我监测有无出现发热(≥37.3℃)、干咳、乏力等疑似症状。如出现上述相关症状应尽快到医疗机构就诊排查,排除新冠肺炎等重点传染病。
二、考生“粤康码”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绿色,有考前(以每科目开考时间为准,下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电子、纸质同等效力,下同),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体温<37.3℃)。
三、存在下述情形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1.“粤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的考生;
2.不能提供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考生;
3.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以及其他正处于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居家健康监测的考生;
4.考前7天内有中高风险区旅居史的考生;考前7天内有低风险区旅居史,未完成“3天2检”的考生;
5.现场测量体温≥37.3℃,在临时观察区适当休息后使用水银体温计再次测量体温仍然不正常的考生;
6.其他不符合正常参加考试条件的考生。
四、每场考试开始前,考生应至少提前1小时到达考点。所有考生进入考点要求佩戴一次性医用或以上级别口罩,保持1米间隔,沿体温检测通道有序入场。逐一检测体温(<37.3℃),核查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粤康码”(即时更新)、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即时更新)以及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点。考生进行身份核验时需摘除口罩,不得因为佩戴口罩影响身份核验。
五、考生进入考场前要用免洗洗手消毒剂进行手消毒或者洗手,参加每科目考试时将《健康申报承诺书》(附件)提交考场工作人员(每科1张)。考试期间,考生须全程佩戴口罩。
六、考试结束后,考生应按考务工作人员指引保持安全间距,有序离场。
七、所有考生考前非必要不参加聚集性活动,本省考生考前7天内非必要不出省,非必要不出所在地市。考试疫情防控措施会根据疫情形势和防疫要求动态调整,考生要密切关注考试所在地市和考点的最新疫情防控政策措施,合理安排时间,落实核酸检测等健康管理措施。
八、因考生个人未执行防疫要求引起的疫情相关问题,依法依规由考生承担相应责任。
1、高风险地区来(返)清人员开展14天集中隔离。隔离期间,应严格遵守观察点的各项规定,配合做好核酸检测和健康监测;2、高风险所在行政区来(返)清人员开展7天居家隔离和7天居家健康监测。不具备居家健康监测条件的,一律实施集中观察。居家健康监测期间,非必要不外出,不得参加任何聚集性活动。引起疫情传播或造成传播风险的,要依法追究责任;3、高风险所在地市来(返)清人员开展“三天两检”(间隔24小时)和14天居家健康监测;4、中风险地区来(返)清人员开展14天居家隔离;5、中风险所在地市来(返)清人员开展“四个一”健康管理和14天自我健康监测。上述措施时间自离开高中风险所在市、(区)县起算。对于出现本地传播疫情,尚未划定风险等级的地市,参照中风险所在地市管理;6、建议所有外省来(返)清人员进行一次核酸检测;7、密切关注自身及共同生活人员健康状况,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做好防护及时前往医疗机构诊治,主动报告近14天活动史。高考防疫要求是什么?1.认真做好考前本地14天健康监测。请各位考生全面了解并严格遵守考点所在地考试防疫要求,做好考前连续14天本地健康监测,减少不必要的聚集和跨区域流动、不到人群流动性较大场所、不前往中高风险等级地区等。2.积极配合考前健康筛查。高考前,请各位考生按照考点所在地考试机构工作要求,进行核酸检测、健康码、体温等健康筛查工作,并服从考点相关防疫安排。3.保持通讯畅通。考生和家长应保持高考报名时填写的电话畅通,密切关注考点所在地考试机构发布的相关公告信息。如有突发特殊情况,请及时向考点所在地考试机构报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三条 我国的法定传染病根据传染病暴发、流行情况和危害程度分为甲、乙、丙3类。其中,甲类传染病包括鼠疫、霍乱,乙类传染病包括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等,丙类传染病包括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等。对于法律规定以外的其他传染病,根据其暴发、流行情况和危害程度,需要列入乙类、丙类传染病的,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决定并予以公布。第四条 对乙类传染病中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炭疽中的肺炭疽和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其他乙类传染病和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需要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的,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及时报经国务院批准后予以公布、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