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应用正楷或行书填写,如壹(壹)、贰(贰)、叁、肆(肆)、伍(伍)、陆(陆)、柒、捌、玖、拾、伯、仟、万(万)、亿、元、角、分、零、整(正)等字样。不得用一、二(两)、三、四、五、六、七、八、九、十、念、毛、另(或0)填写,不得自造简化字。如果金额数字书写中使用繁体字,也应受理。二、 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到"元"为止的,在"元"之后,应写"整"(或"正")字,在"角"之后可以不写"整"(或"正")字。数字有"分"的,"分"后面不写"整"(或"正")字。 三、 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前应标明"人民币"字样,大写金额数字应紧接"人民币"字样填写,不得留有空白。大写金额数字前未印"人民币"字样的,应加填"人民币"三字。
会计数字大写,就是人民币大写数字一到十
会计大写金额书写规范:1、常用汉字零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万亿元角分整2、注意事项1)中文大写是由数字和数位两部分组成,两者缺一不可。数字和数位一定要规范用字,切不可自造字。2)大写金额前须加结算货币币种名称,如“人民币”等字样,有固定格式的重要单证,大写金额栏一般都印有“人民币”等货币币种字样。数字写的基本要求是清晰、娟秀、流畅,在一定程度上与具体书写每一个字的基本方法有关。与此同时,要使所书写的数字规格匀称,美观大方,使人一目了然。切忌潦草,难以辨认。
会计金额大写规范格式:《规范》第五十二条具体规定:“汉字大写数字金额如零、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万、亿等,一律用正楷或者行书体书写,不得用0、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等简化字代替,不得任意自造简化字。”《规范》第五十二条还具体规定:“大写金额数字到元或者角为止的,在‘元’或者‘角’字之后应当写‘整’字或者‘正’字;大写金额数字有分的,分字后面不写‘整’字或者‘正’字。”手写数字规范要求:字迹工整,排列整齐有序有一定的倾斜度(数字60度的倾斜)并以向左下方倾斜为好。数字大小匀称,笔顺清晰,流畅、自然。书写顺序是,应按照自左向右的顺序进行,不可逆方向书写。书写数字时,应使每位数字(7、9除外)紧靠底线且不要满格。除4、5以外的各单数字,均应一笔写成,不能人为地增加数字的数划。“0”字书写时,紧贴底线,圆要闭合,不宜过小,否则易改为“9”字;几个“0”连写时不要连笔写。“1”书写时,要斜直,不能比其他数字短,且要合乎斜度要求,否则易改成“4”、“6”、“7”、“9”等。“2”书写时,不能写“Z”,落笔应紧贴底线,收笔时笔锋上绕,否则易被改成“3”字。“3”书写时,拐弯处光滑流畅,起笔处至拐弯处距离稍长,不宜过短,否则易被改成“5”,“8”。“4”字书写时,“∠”角要死折。“5”字书写时,横、钩必须明显,不可拖泥带水,否则易被改成或混淆成“8”字。“6”字书写时,起笔处在上半格的1/4处,下圆要明显,否则易被改成“8”字。“7”字书写时,横书写要平直(即稍长),落笔可下伸到底线外,竖稍斜,拐弯处不能圆滑,否则易与“1”、“9”相淆。“8”起笔于右上角,结束于右上角,写“8”时,上边要稍小,下边稍大,可以斜“S”起笔也可直笔起笔,终笔与起笔交接处应成菱角,并一定要封口:以防止将“3”改为“8”。“9”字书写时,上部的小圆要闭合,不留间隙,且一竖稍长,出下底线,否则易与“4”字混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