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会计准则的会计科目

feion1992024-07-24  2

1、资产类科目:按资产的流动性分为反映流动资产的科目和反映非流动资产的科目。2、负债类科目:按负债的偿还期限分为反映流动负债的科目和反映长期负债的科目。3、共同类科目:共同类科目的特点是需要从其期末余额所在方向界定其性质。4、所有者权益类科目:按权益的形成和性质可分为反映资本的科目和反映留存收益的科目。5、成本类科目:包括“生产成本”,“劳务成本”,“制造费用”等科目。6、损益类科目:分为收入性科目和费用支出性科目。收入性科目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等科目。费用支出性科目包括“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其他业务支出”,“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所得税费用”等科目。按照会计科目的经济内容进行分类,遵循了会计要素的基本特征,它将各项会计要素的增减变化分门别类的进行归集,清晰反映了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新收入准则主要增加了合同资产,合同负债,应收退货成本。这几个分录。企业应当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在原资产负债表中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是合并的,现今拆分为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三个行项目,意味着新政策以后披露的财务报表要拆分成这三个科目披露。

根据新租赁准则和新金融准则等规定,在原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增加了使用权资产,租赁负债等行项目,在原合并利润表中投资收益行项目下增加,其中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行项目。

注意事项:

现行收入准则和建造合同准则在某些情形下边界不够清晰,可能导致类似的交易采用不同的收入确认方法,从而对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新收入准则要求采用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来规范所有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产生的收入,并且就在某一时段内还是在某一时点确认收入提供具体指引,有助于更好地解决目前收入确认时点的问题,提高会计信息可比性。

现行收入准则要求区分销售商品收入和提供劳务收入,并且强调在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买方时确认销售商品收入,实务中有时难以判断。

新收入准则打破商品和劳务的界限,要求企业在履行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确认收入,从而能够更加科学合理地反映企业的收入确认过程。

新会计准则2021会计科目有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三个行项目,意味着新政策以后披露的财务报表要拆分成这三个科目披露。

新收入准则的实施时间:

1、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2、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3、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允许企业提前执行。

2021新收入准则新增科目:

一、合同资产。

(一)科目解释:

1、本科目核算企业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拥有的是有条件的收款权力)

2、本科目应按合同进行明细核算。

(二)账务处理。

二、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一)科目解释。

1、本科目核算合同资产的减值准备。

2、本科目应按合同进行明细核算。

(二)账务处理。

三、合同负债。

(一)科目解释。

1、本科目核算企业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

2、本科目应按合同进行明细核算。

(二)账务处理。

注: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在向客户转让商品之前,已经收到的合同对价或已经取得的无条件收取合同对价权利的金额。

四、合同履约成本。

(一)科目解释。

1、本科目核算企业为履行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所发生的、不属于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规范范围且按照本准则应当确认为一项资产的成本。

企业因履行合同而产生的毛利不在本科目核算。

2、本科目可按合同,分别“服务成本”“工程施工”等进行明细核算。

(二)账务处理。

五、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六、合同取得成本。

七、合同取得成本减值准备。

八、应收退货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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