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会计基准

feion1992024-07-25  3

根据目前国际会计准则和我国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本文现简析两者在会计处理方面上的10项主要差异,包括:固定资产采购计价、借款费用资本化、非货币性交易、短期投资、长期投资商誉、研究与开发费用、开办费、资产类政府补助、债务重组、所得税。固定资产采购计价中国准则规定,固定资产一般以其历史成本或净值计价。对改变折旧方法作为会计政策变更。国际准则规定,固定资产计价应当考虑公允价值的影响,包括资产重估和折现的影响。对改变折旧方法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假设某企业2003年1月1日购房,价款1亿元,分10年等额还款,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为9千万元。借款费用资本化中国准则规定,为购建固定资产的专门借款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在符合资本化条件时应予资本化,直至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资本化金额=借款利息+辅助费用和汇兑差额。国际准则规定,用于构建资产的一般性借款符合条件可以资本化。资本化金额=所有专门借款费用-暂时投资收入。假设某企业2003年1月1日借入1,000万元专门借款用于建造厂房,03年平均支出为800万,企业将借入款项余额放入专项银行户口,利息收入为5万。根据中国准则计算的资本化金额=80万,根据国际准则计算的资本化金额=95万。这样,IAS比PRC多计入资本化金额15万,同时少确认利息费用15万。非货币性交易中国会计准则规定,非货币性交易中换入的资产应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相关税费入账。国际会计准则区分了同类和非同类的资产互换,规定非货币性交易换入的同类资产按换出资产价值加相关税费入账,而不同类的资产交换按收到资产的公允价值计量,损益=换出资产账面价值-换入资产公允价值。短期投资中国准则规定短期投资按成本与市价孰低计量,仅对跌价损失计入损益。国际准则规定短期投资按公允价值计量,对市价与成本的盈利或损失变动都计入损益。长期投资商誉中国准则规定股权投资以投资成本计价,债权投资以成本,贷项计入资本公积。国际准则规定持有至到期日债务证券的投资以成本,按取得的可辨认应折旧/摊销资产的加权平均剩余年限摊销,如负商誉超过FV,超过部份立刻确认为收益。假设企业A用100万元购买企业B30%的股权,企业B净资产是200万元,但净资产的公允价值总额是300万元。根据中国准则计算的股权投资差额=40万,根据国际准则计算的商誉=10万,此后分享被投资者损益时,需考虑因公允价值调整而产生的影响。无形资产研究与开发费用中国准则规定研究与开发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不得资本化,只有为依法申请取得的自行开发无形资产而发生如注册费、律师等费用才能资本化。国际准则规定研究支出在其发生时确认为费用,开发支出符合一定条件时才确认为无形资产。开办费中国准则规定开办费先在长期待摊费用中归集,待企业开始生产经营当月起一次计入开始生产经营当月的损益。国际准则规定开办费发生当期确认为费用。资产类政府补助中国准则规定企业按销量或工作量等,依据国家规定的补助定额计算并按期给予的定额补贴,应于期末按应收的补贴金额记入补贴收入。国际准则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列为递延收益,在资产的使用寿命内有系统并合理地确认为收益。债务重组中国会计准则规定按重组债权账面价值作为受让非现金资产的入账价值,重组利得不能确认为收益,而为资本公积。国际会计准则规定按公允价值作为受让非现金资产的入账价值,公允价值与重组债权账面价值差额计入损益。所得税中国准则规定所得税可采用应付税款法或纳税影响会计法。应付税款法按当期计算的应交所得税确认为当期所得税费用。纳税影响会计法需确认时间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并采用递延法或损益表负债法。国际准则规定所得税仅采用纳税影响会计法,即确认时间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并采用资产负债表负债法。假设某公司花费100万元开发成本,按国际准则规定需予以资本化,但税法规定计入损益。根据纳税影响会计法需借计递延所得税费,贷计递延税负债。例如A公司收购B公司,被收购B公司资产账面金额为1000万元,收购时按公允价1200万元调整。根据纳税影响会计法需借计商誉,贷计递延税负债。

1、存货对采购成本的计量上,国际准则采用净价法,我国准则采用总价法2、建造合同上,国际准则允许将采购合同订立的相关费用作为成本的组成部分,我国准则确认为当期费用3、固定资产准则中,国际准则对非同类固定资产交换允许以公允价值计量,确认利得或损失。我国准则要求以换出资产帐面价值计量,不确认损益。对处置固定资产的损益,国际准则允许计入当期经营活动损益,我国准则要求列为营业外收支。对无形资产同样如此。4、收入准则中,国际准则仅规定了收入计量一般原则,我国准则对商品销售收入,提供劳务收入,利息收入等确定了单独的计量原则5、借款费用准则中,国际准则允许资本化的对象包括固定资产和存货,我国准则只包括固定资产。6、关联方披露方面,国际准则不涉及合营企业,我国准则视合营企业为关联方。7、投资准则中,国际准则要求将投资成本与投资者享有的在被投资企业净资产公允价值中的份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并进行相关处理,我国准则确认为股权投资差额,按一定期限摊销入损益8、或有事项准则中,国际准则要求按资产负债表日履行现时义务所要求支出的最佳估计值的折现金额来确认一项准备的金额,我国准则规定因或有事项确认的负债,金额应是清偿该负债的最佳估计数,并采用预计负债科目。9、租赁准则中,对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区分的判断上,国际准则强调公允价值,我国准则强调帐面价值。

中国已经大踏步地迈向全球会计标准。近日,中国会计准则委员会与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在北京发布联合声明。声明指出,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实现了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实质性趋同。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日益深化,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国际趋同步伐不断加快。时光追溯到2006年,在时任财政部常务副部长、中国会计准则委员会主席楼继伟领导下,中国建成了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实质性趋同的新会计准则体系,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实现了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实质性趋同;2010年,响应二十国集团关于建立全球统一高质量会计准则的倡议,中国财政部发布了《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持续趋同路线图》;2014年,财政部发布了公允价值计量、财务报表列报等8项新制定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进一步保持了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持续趋同。一系列准则的实施,为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持续趋同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事实上,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趋同是实质性的,也将是持续的。企业会计准则是市场经济的重要规则,而企业会计准则国际趋同是一个国家经济发展和适应经济全球化的必然选择。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中国政府始终将会计准则建设作为事关经济社会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性工程来抓,建成了与中国经济发展相适应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现在,中国在国际会计界拥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的国际趋同也为中国带来了益处。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实现了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实质性趋同,这也意味着,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的实施显著提升了中国企业财务报告的质量及其透明度。新准则的实施极大地提高了中国境内财务报告的质量及其与国际财务报告的一致性,中国市场信用程度得到提高。这就会为我国带来更多的跨境投资,更高效、合理的资本配置。对于中国企业而言,可以使融资成本降低,风险边际或者风险溢价减少,IT系统实现共享,获得更多海外资金。值得一提的是,经过多年来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实施和持续趋同,中国上千万名会计人员和注册会计师不仅了解、熟悉、掌握了企业会计准则体系,而且能够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进行实务操作或审计,能够把企业会计准则转化为生产力。放眼世界,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趋同已是大势所趋。据了解,下一步,中国将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制定进展,启动金融工具、收入、租赁、保险等“四大”企业会计准则项目的全面修订,继续跟进研究概念框架、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等多个项目,结合中国实际参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技术讨论,并适时启动中国相应企业准则的修订。同时,根据2014年修订后的“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体系体例”,进一步调整中国现行的企业具体准则,推进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持续全面趋同。

中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存在的主要差异:(一)在内容上,中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还存在差别:1.中国目前还缺少一个概念框架。国际会计准则和大多数发国家在制定会计准则时均有一个概念框架作为参照,以起到指导作用。但中国还没有这样一个概念框架。其结果是,中国没有采用一套系统一致的方法去发展会计准则,而采用了将中外会计准则的个别差异分项处理的“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方法。2.中国尚未对许多会计问题发布具体准则,如企业合并、合并报表、职工福利义务、金融工具、所得税、政府补贴、资产减值,等等。3.中国准则对某些重要会计信息的披露尚无要求,如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终止经营的部门、每股收益(包括摊薄)的计算方法、分部报告,等等。4.在中国已有准则或制度加以规范的一些会计业务问题上,同国际会计准则之间也还存在一定的差别,如商品销售和提供劳务收入的计量、债务准备的计量、最佳估计数的确定方法、债务准备的适用范围、追加的资产建造、利润分配方案、债务重组,等等。(二)在形式上,中国准则同国际会计准则有重要差别。中国的准则正式条文都比较简略,而国际会计准则和美国财务会计准则的正文比较详尽;国外的会计准则均具备几个不同的层次,准则下面还有准则解释、技术公告等层次,而中国的会计准则没有这样的层次。(三)在制定机制上,中国准则同国际会计准则有重要差别。中国准则由财政部会计司负责制定,会计准则委员会只是一个咨询机构,准则制定过程中的调研和征求意见范围较为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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