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证书考试通过以后,一般是由当地的人事书发放证书,所以具体的领证时间可以关注一下当地的人事局网站,会发布具体的领证消息。
中级首次报考人员需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核、拍照、指纹及身份证录入。资格审核时请携带以下材料:1.报名信息表(需加盖单位人事公章);2.学历证书原件;3.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北京市财政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驻京部队、原铁道部颁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4.身份证明原件(身份证、军官证);到现场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进行网上付费。
北京、天津、山西、辽宁、吉林、浙江、山东、河南、湖南、陕西、青海、新疆等省(区、市)的报考人员,在各自省级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名网站已通过注册的,必须在本省(区、市)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规定的报名时间截止日期之前,自行登录各自省级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名网站查询并确认自己的报名状态。其他各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考人员在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官网“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上已通过注册的,必须在全国统一的报名时间截止日期之前,自行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上的报名系统查询并确认自己的报名状态。如因本人未查询并确认报名状态而产生的任何不利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中级会计职称证书领取通知一般在12月份左右开始公布,届时考试合格考生可根据各地官方公告要求进行办理和领取中级会计职称合格证书。该证书由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财政部用印,在全国范围内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