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会计处理

feion1992024-07-25  3

担保费已经发生但是未支付,记入其他应付款.担保费支付的时候,记入管理费用.

应当计入财务费用,因为这笔钱是为了筹资而付出的,就性质而言,应当计入财务费用。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这部分虽然可以计入财务费用,但是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这笔费用不能在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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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当月期末结账,结转当月损益,将财务费用科目余额直接结转到本年利润科目,会计分录如下。

3、最后,将本年利润科目余额结转到未分配利润科目,

5、

1、企业支付给金融企业担保费且取得对应发票时:

借:财务费用——担保费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2、金融企业确认担保费收入时:

借:银行存款

贷:手续费及佣金收入——担保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企业支付给金融企业担保费且取得对应发票,或金融企业确认担保费收入,应当通过“财务费用”相关二级科目以及“应交税费”相关二级科目或“手续费及佣金收入”科目核算。财务费用是指企业为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等而发生的费用。

担保费应当计入财务费用,因为这笔钱是为了筹资而付出的,就性质而言,应当计入财务费用。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这部分虽然可以计入财务费用,但是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这笔费用不能在税前扣除。 财务费用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为筹集资金而发生的筹资费用。包括企业生产经营期间发生的利息支出(减利息收入)、汇兑损益(有的企业如商品流通企业、保险企业进行单独核算,不包括在财务费用)、金融机构手续费,企业发生的现金折扣或收到的现金折扣等。 但在企业筹建期间发生的利息支出,应计入开办费;为购建或生产满足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发生的应予以资本化的借款费用,在“在建工程”、“制造费用”等账户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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