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第一步:填写申请:(1)纳税人识别号和纳税人名称由系统自动带出;(2)财务会计制度、低值易耗品摊销方法、折旧方法、会计报表名称、会计制度执行期起、成本核算方法、会计报表报送期限都可以由右方下拉菜单中选择;(3)小规模填写时选择季度初1号,一般纳税人填写时选择月初1号。
第二步:附报资料,部分地区是图片税局不审核,但是有审核的;
第三步:预览提交,系统将提供用户预览填写的表单信息。
若有问题,可点击“上一步”进行修改;若确认无误,点击“提交”。
第四步:完成。
已经存在财务会计制度备案,备案成功后,系统会自动带出已备案的内容,不支持修改备案及不可以重复备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二)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三)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四)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五)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
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确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第一财务监管库房,出入库都要有单子(每月不定时盘点)第二报销制度第三提成制度第四审批制度这是基本,其它你按你们公司的实际情况往里添加内容
小企业会计制度。
小规模企业财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为了加强本单位的会计基础工作,建立规范的会计工作秩序,提高会计工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结合本单位类型和内部管理的需要,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会计人员的基本条件 1.配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遵守职业道德。 2.应当按照会计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会计工作,保证所提供的会计信息合法、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3.应当熟悉本单位的生产经营和业务管理情况,运用掌握的会计信息和会计方法,为改善单位内部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服务。 4.遵守本单位的商业秘密,不能私自向外界提供或者泄露单位的会计信息。 5.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期参加会计业务的培训。 第三章 会计核算要求 1.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和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账簿,包括总账、明细帐、费用账、现金日记账和银行日记帐等。 2.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的内容和要求必须符合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不得伪造、变造会计凭证和会计账簿,不得设置帐外账,不得报送虚假会计报表。 3.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应建立档案,妥善保管。会计档案建档要求、保管期限、销毁办法等依据《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 4.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定期结帐,定期编制财务。单位负责人对财务报告的合法性、真实性负法律责任。 第四章 会计监督 1.会计人员应当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监督。 2.会计人员应当对实物、款项进行监督,督促建立并严格执行财产清查制度。 3.会计人员应当对财务收支、审批程序进行监督。 4.会计人员对违反单位内部会计管理制度的经济活动,应当制止和纠正。 5.会计人员应当依照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接受财政、审计、税务等机关的监督,如实提供会计凭证、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