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科。考试科目为《高级会计实务》,考试时间为210分钟。
采取开卷机考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试者运用会计、财务、税收等相关的理论知识、政策法规,分析、判断、处理会计业务的能力和解决会计工作实际问题的综合能力。
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工作中的考试由国家统一组织。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确定考度科目、制定考试大纲和确定合格标准,对阅卷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财政部负责组织专家命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负责组织专家审定试题。
考试要求:
1、各级考试管理机构要严格执行考试工作的有关规章制度,切实做好试卷运送与保管过程中的保密工作,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严防泄密。
2、考试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考试工作纪律,认真执行考试回避制度。对违反考试纪律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3、中央单位所属会计人员依据本部门规定破格条件报名的,经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盖章同意,当地考试管理机构应为考生办理报名手续。
4、中央单位在确定本部门当年评审有效的使用标准时,如有需要,可与当地省级考试管理机构联系,取得本部门考试人员成绩相关信息。在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工作中遇到问题,请及时告财政部会计司、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
初级职称考试科目:初级会计实务和经济法 中级职称考试科目: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和经济法 高级:高级会计实务
试题题型:《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试题题型为案例分析题(开卷考试)。
答题要求:高级资格考试全部实行无纸化考试,考试在计算机上进行。试题、答题要求和答题界面在计算机显示屏上显示,考生应使用计算机鼠标和键盘在计算机答题界面上进行答题。
评分原则:高级资格考试每道试题分值在试题前说明,实行计算机网上人工阅卷。
高级会计职称考试科目为《高级会计实务》。参加高级资格考试并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人员,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自行下载打印考试合格成绩单,3年内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有效。
扩展资料:
基本条件:会计中级证书(或相关证书:经济师、统计师)获得博士学位,并取得会计师资格或相关专业中级资格后,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
获得硕士学位或研究生毕业,并取得会计师资格或相关专业中级资格后,从事会计工作满3年;
大学本科毕业,取得会计师资格或相关专业中级资格后,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或在大中型企业的财务会计岗位上担任负责人(正、副科级以上)职务满2年,并取得会计师资格或相关专业中级资格后,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
大学专科毕业,累计从事财务会计工作15年以上或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财务会计工作11年以上,并取得会计师资格或相关专业中级资格后,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高级会计职称考试
初级职称考试科目为初级会计实务和经济法中级职称考试科目为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和经济法高级为高级会计实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