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题注意事项
安排好做题时间
注册会计师考试题型分主客观题,大家一定要根据科学的答题技巧进行答题,因为主观题的题量和分值较大,所以大家尽量多留些时间答主观题,过程中注意仔细审题,看清楚问题是什么,准确的理解题意,不要所问非所答。每年的考试都会有部分考生因为没有认真审题而丢分,这种现象大家一定要在考试中注意避免,其次根据历年考试经验,客观题中涉及到的难点较少,基础知识点较多,所以大家尽量在客观题环节少丢分。
要有条理
大家在答题前要先将答案在脑中整理出思绪,然后将每个观点标好序号依次写出,使答案看起来清晰又有条理。个别的题型会按照答题步骤给分,所以即使最终结果有误,中间的步骤正确也是会酌情给分的。
记得检查
如果有剩余的时间,大家在答题完毕后一定要将试卷检查一遍,由于注会的题量较大,想要将试卷整体检查比较困难,所以青藤小编建议大家将答题过程中不确定或记忆模糊的知识点再次校对一遍。
调整心态
很多第一次参加考试的考生很容易在进入考场后开始紧张,其实适度的紧张是可以帮助大家更加集中注意力的,但过度紧张便会影响正常发挥,青藤小编建议各位考生在答题之前先调整好心态,待心态平和后再开始正式答题。
考场注意事项
熟悉考场路线
每年都有很多考生因为迟到而错过考试,导致一年的辛苦付之东流,建议大家计算好从住所到考场的时间,该乘坐哪种交通工具,路上大概会花费多少时间,都要做好详细的规划。如果你的住所比较远,或者是去外地考试的话,要提前订好酒店。另外考试地点一般都设在大学里,大家到达考场后要找到自己考试的教学楼,一般来讲沿途都会有标识,大家要多留意。
调整饮食及作息
临近考试大家尽量不要吃刺激辛辣的食物,以免在考试前期甚至考试过程中出现身体不适的情况,其次要调整好自己的生物钟,保证睡眠充足,让自己能够以最好的状态迎接考试。
定好闹钟
大家要根据打印的准考证确认好报考科目的考试时间,提前定好闹钟,把考试的必备物品准备好,比如准考证、身份证、笔以及计算器等等,考生们可以准备一个档案袋,将于考试物品放置其中,以防丢失或遗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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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了规范注册会计师注册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及相关法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申请注册成为注册会计师适用本办法。第三条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负责本地区注册会计师的注册及相关管理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对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的注册管理工作进行指导。注册会计师依法执行业务,应当取得财政部统一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证书(以下简称“注册会计师证书”)。第四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并在中国境内从事审计业务工作2年以上者,可以向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申请注册:(一)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合格;(二)经依法认定或者考核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第五条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二)因受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5年的;(三)因在财务、会计、审计、企业管理或者其他经济管理工作中犯有严重错误受行政处罚、撤职以上处分,自处罚、处分决定生效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2年的;(四)受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的处罚,自处罚决定生效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5年的;(五)因以欺、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而被撤销注册,自撤销注册决定生效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3年的;(六)不在会计师事务所专职执业的;(七)年龄超过70周岁的。第六条申请人申请注册,应当通过其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向会计师事务所所在地的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提交注册会计师注册申请表(附表1):(一)申请人基本情况;(二)申请人出具的符合注册条件的承诺;(三)申请人所在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申请人在该会计师事务所专职从业的承诺。申请人为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居民的,应当提交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信息或者港澳台居民出入境证件信息。申请人为外国人的,应当同时提交护照和签证信息以及《外国人工作许可证》信息。 经依法认定或者考核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的,应当提交相关文件和符合认定或者考核条件的相关材料。第七条申请人和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分别对申请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第八条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应当在受理申请的办公场所将申请注册应当提交的材料目录及要求、准予注册的程序及期限,以及不予注册的情形予以公示。第九条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收到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后,应当对其进行形式审查。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需要补正的材料及内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受理其注册申请。第十条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受理或者不予受理注册申请,应当向申请人出具加盖本单位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第十一条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应当对申请材料的内容进行审查,并自受理注册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或者不予注册的决定。20个工作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第十二条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作出准予注册决定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颁发注册会计师证书。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应当自作出准予注册决定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准予注册的决定和注册会计师注册备案表(附表2)报送财政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备案,抄报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以下简称“省级财政部门”)并将准予注册人员的名单在全国性报刊或者相关网站上予以公告。第十三条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作出不予注册决定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书面通知中应当说明不予注册的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第十四条财政部依法对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的注册工作进行检查,发现注册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应当通知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撤销注册。第十五条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和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应当对注册会计师的任职资格和执业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必要时可以进行实地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