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岗位险种

feion1992024-07-25  5

我国会计师责任险始于2015年。在2014年我国《关于就〈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财办会〔2014〕36号)征求各方意见在2015年6月13日《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暂行办法》(财会﹝2015﹞13号)标志着我国会计是师责任险的创立。会计师责任保险是当被保险人或其前任或被保险人对其负有法律责任的人因为违反会计业务上应尽的责任及义务而造成他人损失,依法应负经济赔偿责任时,保险公司会在约定的赔偿限额内负责承担其相应的赔偿责任的一种保险。而会计师责任保险在国内是新近开办的一个险种,只要依法设立的会计师事务所都可以去投保会计师责任保险。而它一般是以期内索赔为承保基础的。在投保了会计师责任保险后也需要注意,如果是被保险人的注册会计师故意或犯罪行为造成的损失,又或者他从事的是审计业务范围外的业务或是未经授权就从事的审计业务,以及被保险人对外担保产生的连带责任而导致损失的话,这些情况保险人是不负责赔偿的。还有战争、军事行动、政府行为等引起的一切损失,保险人也都是不负责赔偿的。

除高危职业的医疗险外,其它类型的保险产品都可以购买,其次看你的年龄和自身需求来决定

1 保险业务按险种进行分类核算 2 按会计年度结算损益和按业务年度结算损益两种方法,按权责发生制原则确定当期的损益 保险业财务名词:再保险业务收入、未决赔款准备金、未到期责任准备金、长期责任准备金、保险保障基金、总准备金、存入(存出)分保准备金 保险企业会计的特点: 一 ”未了责任准备金”的提存。保险公司保单的有效期与会计年度往往不一致。保险公司对于会计年度末尚未到期的保单应承担的责任称为未了责任或未到期责任。由于保费收入是在保单时入账的,而保险责任要延续到保险期终,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的要求,为了正确计算各个会计年度的经营成果,要把不属于当年收益的保费以未到期责任准备金的形式,从当年收益中提出,作为下的年收入。同理,应将上年度提存的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协作本年收入。这种未了责任准备金的提存是保险企业会计核算的一个重要特点。二 保险利润的特殊性。表现在两个方面:第一,保险利润的计算与一般企业不同。一般企业的利润是以当年收入减当年支出或费用后的余额,而计算保险公司的利润应以当年收减当年支出后,再调整年度的计算。第二,保险企业年度之间的利润可比性较差。一般企业只要经营管理上没有大的变化,各年的利润就会保持相对稳定。而在保险公司,由于保险费是按“概率论”和“大数法则”计处的各年灾害损失的平均数收取的,而赔款支出是按当年的实际损失支付的,而灾害事故的发生率各年很不平衡,从而使保费收入与赔款支出在年度间相很大。因此保险公司各年的保险利润只有相对的可比性。三 年终决算时保险业核算的重点在于估算负债。而一般企业(如工商企业)的重点在于核算资产,特别是各种可实地盘存的资产,需要核实其实存数。而保险公司年终决算的重点是正确估算负债。这是因为保险公司的资产大部分是以货币资金形态存在,年末无须核定;另有一部分投资,由于其投资收益在年终时已基本确定,因而不必作为决算时的重点。保险公司的负债主要是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和未决赔款等。其中未决赔款的估算比较困难,特别是涉及到责任范围、损害程度的比例存在争议或最后由法庭判决等情况时,往往要经过时间,因此负债数额的估算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

人身健康保险,个人或家庭财产险,正常的养老保险和医疗工伤生育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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