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0月23日财政部印发的《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78号):第三条政府会计由预算会计和财务会计构成。预算会计实行收付实现制,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财务会计实行权责发生制。第五十八条 本准则所称预算会计,是指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对政府会计主体预算执行过程中发生的全部收入和全部支出进行会计核算,主要反映和监督预算收支执行情况的会计。第五十九条 本准则所称财务会计,是指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对政府会计主体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或者事项进行会计核算,主要反映和监督政府会计主体财务状况、运行情况和现金流量等的会计。
1、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78号:《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已经财政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2、财会[2016]12号文关于印发《政府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4项具体准则的通知:根据《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我部制定了《政府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政府会计准则第2号——投资》、《政府会计准则第3号——固定资产》和《政府会计准则第4号——无形资产》,现予印发,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实施范围另行通知。
1、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78号:《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已经财政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2、财会[2016]12号文关于印发《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4项具体准则的通知:根据《会计准则——基本准则》,我部制定了《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会计准则第2号——》、《会计准则第3号——固定资产》和《会计准则第4号——无形资产》,现予印发,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实施范围另行通知。
这是会计专业管理性质决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