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会计委托加工会计分录

feion1992024-07-25  1

1、发出原材料时:借:委托加工材料贷:原材料2、支付加工费时:借:委托加工材料应缴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银行存款3、收回加工入库:借:产成品贷:委托加工材料

委托加工材料的账务处理如下:

1、发出加工材料时。

借:委托加工物资。

贷:原材料。

2、支付加工费时。

借:委托加工物资。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3、加工完毕收回时。

借:库存商品。

贷:委托加工物资。

委托加工物资指的是企业委托外单位加工成新的材料或包装物等物资。

企业委托外单位加工物资的成本包括加工中实际耗用物资的成本、支付的加工费用及应负担的运杂费、税费等。

“委托加工物资”科目属于资产类科目,用于核算委托加工物资增减变动及其结存情况,借方反映委托加工物资的实际成本,贷方反映加工完成验收入库的物资的实际成本和剩余物资的实际成本。期末余额在借方,反映企业尚未完工的委托加工物资的实际成本等。

“委托加工物资”科目还应按加工合同、受托加工单位以及加工物资的品种等设置明细账户,进行明细核算。

委托加工物资计算与会计分录:借方:委托加工物资的实际成本贷方:加工完成验收入库的物资的实际成本和剩余物资的实际成本委托加工物资是指企业委托外单位加工成新的材料或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等 物资。企业委托外单位加工物资的成本包括加工中实际耗用物资的成本、支付的加工费用及应负担的运杂费、支付的税费等。委托加工物资的成本应当包括加工中实际耗用物资的成本、支付的加工费用及应负担的运杂费、支付的税金等。委托加工物资的账务处理:为了反映和监督委托加工物资增减变动及其结存情况,企业应当设置“委托加工物资”科目,借方登记委托加工物资的实际成本,贷方登记加工完成验收入库的物资的实际成本和剩余物资的实际成本,期末余额在借方,反映企业尚未完工的委托加工物资的实际成本等。委托加工物资也可以采用计划成本或售价进行核算、其方法与库存商品相似。

委托加工账务处理(就委托方而言): 1、发出材料委托他人加工借:委托加工材料贷:原材料2、支付加工费借:委托加工材料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银行存款 / 应付账款3、支付代扣代缴消费税(如果没有消费税不用做此笔)借:委托加工材料贷:银行存款4、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入库继续加工借:原材料贷:委托加工材料5、委托加工产品直接销售借:应收账款 / 银行存款 等贷: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拓展资料: 一、受托加工的账务处理1.收到受托加工材料物资时:可不作会计处理,但对收到的受托加工物资要在备查簿中进行登记,记录其收到、投入加工等材料增减。2.将受托的材料发到生产车间加工后,将人工、辅助材料等记:借:生产成本贷:制造费用等3.加工完成入库时,结转本批加工成本借:库存商品—受托加工产品贷:生产成本4.将加工完成的产品交付,并开出发票时:借:应收账款贷:主营业务收入或其他业务收入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如果涉及消费税的,要代扣代缴消费税)5. 在备查簿上登记受托加工材料物资收付情况,并结转库存商品:借:营业成本或其他业务成本贷:库存商品——受托加工产品二、委托加工的账务处理1.转材料到加工单位借:委托加工物资贷:原材料2. 计算支付加工费借:委托加工物资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如果加工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贷:应付账款3.收回加工完成产品借:库存商品贷:委托加工物资(包括材料及加工费)注:①凡属于加工物资收回后直接用于销售的,其所负担的消费税计入加工物资成本。②凡属于加工物资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的,其所付的消费税先计入“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的借方,按规定用以抵扣加工的消费品销售后所负担的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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